【招标公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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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宜宾市 | 采购单位 |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建设项目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发改发[2023]16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代建单位四川新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发改发[2023]16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宜宾市南部新区BQ22-05-01地块。 2.2规模及投资额: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根据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申报新装用电,受电容量共计2x800kVA。 2.3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含报送停电计划、设备检测及调试、办理用电手续等)完成调试和供电并交付使用(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时间开始计算)。 2.4招标范围: (1)本工程采用单电源供电,变压器容量2x800kVA;电缆线路部分:新建10kV电缆ZC-YJV22-8.7/15kV-3x120路径长602米、新建 10kV 电缆ZC-YJV22-8.7/15kV-3x70路径长50米;新建10kV电缆3x120中间接头1套,新建3x120电缆终端头(户内)2套、新建3x70电缆终端头(户内)4套。 (2)设备部分:新建SCB14-800kVA箱变(进线断路器)2台、新建环网柜(进出线断路器、带计量)1台。 土建部分:新建混凝土包封1X2排管 DN150 CPVC管路径45米;新建混凝土包封1X3排管DN150CPVC管路径5米;利旧原有综合管廊405米,利旧原有排管敷设74米。新建1.5mx1.5m电缆井5座;箱变基础2座、环网柜基础1座。 (3)计量方式采用高供高计,计量装置设置在用户新建1进2出环网柜内,互感器变比及精度(以供电方案通知书为准);电表装设三相三线制;安装用电采集终端一套(设置费控装置)。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10kV级及以上电力工程类似施工业绩 ,提供合同协议书或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合同不能反映投资或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证明材料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01 00:00 至 2024-10-10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24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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