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四川省住房监测和研究发展中心关于遴选“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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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住房监测和研究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住房监测和研究发展中心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推动我中心档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根据工作安排拟对“档案整理服务”项目进行市场化遴选,欢迎符合条件且诚意合作的服务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住房监测和研究发展中心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四川省住房监测和研究发展中心。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按照国家、四川省档案局的档案管理规范,对我中心2022年以来形成的文书档案,开展详尽的数量清点、问题清查、形成统计表、重新排架等工作。按照四川省档案馆数字化档案质量要求,对中心2022年以来形成的文书档案,开展数字化加工。档案整理工作需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3号令)等档案管理规定相关标准,符合我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要求,遵守保密规定。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报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总限价为人民币2万元。其中,单项最高限价:文书档案整理单价不超过6.5元/件,档案数字化单价不超过0.4元/页,档案盒不超过5元/个。合同总金额不超过最高总限价,按实际完成数量与中选单价据实结算。
采购结果三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
四、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
(四)承接主体不得向他人转让此项目,也不得将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五、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8:0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后送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05办公室;
(三)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含项目报价、资格条件佐证资料以及供应商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完全密封,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评选办法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后于2024年10月18日9:00(北京时间)在四川省住房监测和研究发展中心进行评审并确定中选单位,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因素主要包括报价、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后期服务等。评选结果通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开相关信息。
九、其他事项
9.1评审结果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9.2中标人应该按照合同规定向四川省住房监测和研究发展中心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并接受验收。
9.3采购资金支付方式采用对公转账,采取合同约定的方式按进度进行拨付。
十、其他注意事项
递交文件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05办公室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8-85568306
四川省住房监测和研究发展中心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附件:响应文件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住房监测和研究发展中心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四川省住房监测和研究发展中心。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按照国家、四川省档案局的档案管理规范,对我中心2022年以来形成的文书档案,开展详尽的数量清点、问题清查、形成统计表、重新排架等工作。按照四川省档案馆数字化档案质量要求,对中心2022年以来形成的文书档案,开展数字化加工。档案整理工作需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3号令)等档案管理规定相关标准,符合我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要求,遵守保密规定。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报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总限价为人民币2万元。其中,单项最高限价:文书档案整理单价不超过6.5元/件,档案数字化单价不超过0.4元/页,档案盒不超过5元/个。合同总金额不超过最高总限价,按实际完成数量与中选单价据实结算。
采购结果三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
四、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
(四)承接主体不得向他人转让此项目,也不得将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五、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8:0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后送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05办公室;
(三)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含项目报价、资格条件佐证资料以及供应商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完全密封,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评选办法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后于2024年10月18日9:00(北京时间)在四川省住房监测和研究发展中心进行评审并确定中选单位,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因素主要包括报价、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后期服务等。评选结果通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开相关信息。
九、其他事项
9.1评审结果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9.2中标人应该按照合同规定向四川省住房监测和研究发展中心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并接受验收。
9.3采购资金支付方式采用对公转账,采取合同约定的方式按进度进行拨付。
十、其他注意事项
递交文件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05办公室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8-85568306
四川省住房监测和研究发展中心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附件: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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