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9月炼钢检测器材(攀钢钒)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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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攀枝花市 | 采购单位 |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9月炼钢检测器材(攀钢钒)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9月炼钢检测器材(攀钢钒)二次 月炼钢检测器材(攀钢钒)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9月炼钢检测器材(攀钢钒)二次(PGWZMYHGZHD241010161232)招标人为攀钢 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 项目概况与招标 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9月炼钢检测器材(攀钢钒)二次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本次标的物是钢铁企业炼钢使用的专用器材,是控制炼钢钢水冶炼质量的关键物料,要求投标人产 品技术成熟、质量可靠,且具备较强的持续履约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1份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不 含税总金额≥100万元、年钢产量须达到50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钢铁企业的同类钢水检测器材的直供销售 合同业绩以及与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1份,要求投标方须上传业绩使用方年钢产量的证明截图;若无以 上业绩,提供由使用单位炼钢厂出具的产品试用质量合格证明也可。本次业绩(含试用质量合格证明)的品种须包含取样器、测温定氧探头、副枪测温取样定氧探头、测温枪或测温探头等同类物资。若未按 上述要求提供相关凭证、或凭证字迹模糊不清、或非钢铁企业的直供业绩(含试用质量合格证明)、或 提供的业绩(含试用质量合格证明)中包含的品种不全,均视为无效资料,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⑴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投标方 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⑵投标供应商的注册资金(或资金证明材料)不低于项目计划价总金额(不 含税)的30%。⑶如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须上传资金证明材料。
能力要求:本次招标只接受炼钢钢水冶炼检测器材的专业生产制造商参与投标,其余贸易型、代理 型、联合型供应商投标无效,要求投标人(供应商)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证书(生产制造型)等相应合法的生产经营许可资质证书并上传,要求工商注册成立时间≥1年,注册资 金≧1000万元。否则投标无效,按废标处理。
其他要求:要求投标方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招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1日10时30分至2024年10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 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
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联系方式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 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 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从中标/成交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 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者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2、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一致,如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不一致且未说明哪一个是最终价格 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3、本项目另需上传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请务必按本项目附件中承诺函格式填报),如未上 传,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2024年10月10日
公章Epoint
招标人: |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 公司 |
地址: | 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7号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 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罗珊 |
电话: | *** | 电话: | 0812-3381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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