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广元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广财采〔2024〕46号)

所属地区:四川广元市 发布日期:2024-10-12

【招标信用】广元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广财采〔2024〕46号):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广元市 采购单位 广元市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广元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编号:N5108012024000078
二、项目名称: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广元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采购项目(采购包2、采购包5)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创辉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31号尚玺苑20栋7楼
被投诉人1: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住  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博文街61号
被投诉人2:四川君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滨河北路264号2楼
相关供应商1: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
住  所:成都市高新区石羊场299号1栋5号
相关供应商2:重庆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住  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北街83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6月25日,四川君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广元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招标公告(项目编号:N5108012024000078)。
2024年7月16日,四川君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案涉项目开标、评审。评审报告显示,采购包2中创辉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总平均得分为89.39分,其中相关业绩及履约能力得分为9分(满分13分),第一中候选人为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总平均得分为91.65分),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总平均得分为89.85分),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总平均得分为89.57分);采购包5中创辉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总平均得分为88.62分,其中相关业绩及履约能力得分为8分(满分13分),第一中候选人为重庆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总平均得分为92.83分),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创辉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总平均得分为88.62分),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平均得分为88.53分)。
2024年7月29日,四川君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案涉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宣布采购包1中标供应商为北京世纪千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采购包2中标供应商为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包3中标供应商为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包4中标供应商为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包5中标供应商为重庆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四川君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案涉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原因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之规定,因质疑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采购包(1)中标供应商更正为: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之规定,因质疑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采购包(2)中标供应商更正为: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更正内容为“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4.5232(万元),更正为:4.7572(万元)。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北京世纪千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更正为: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7,120,000.00元,更正为:7,770,000.00元”“原公告的合同包2代理服务费金额:3.2672(万元),更正为:3.2352(万元)。原公告的合同包2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更正为: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原公告的合同包2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4,230,000.00元,更正为:4,180,000.00元”。根据更正后的评标报告显示,采购包2第一中候选人为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总平均得分为90.85分),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总平均得分为89.57分),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创辉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总平均得分为89.39分)。采购包5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重庆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总平均得分为92.83分),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创辉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总平均得分为88.62分),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平均得分为88.53分)。
投诉事项: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第四条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的“相关业绩及履约能力”的标准,我单位提供的奖项“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颁发的奖项证书(附件4)和详细规划业绩(附件3)中《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项目》《靖州县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均应得分。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按照统一的评审标准”认定不得分。投诉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我司提供的奖项及业绩材料中,未按国家相关政策、规章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认定给分,我司应得分而未得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中针对投诉人提供的“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颁发的奖项未得分的问题不成立,针对投诉人提供的详细规划业绩中《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项目》《靖州县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未得分的问题的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针对投诉人提供的“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颁发的奖项未得分的问题不成立,驳回投诉;针对投诉人提供的详细规划业绩中《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项目》《靖州县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未得分的问题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广元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元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8日

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四川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