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出风消声器等6项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攀枝花市 发布日期: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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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攀枝花市 采购单位 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服务分公司物资计划部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出风消声器等6项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出风消声器等6项 项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出风消声器等6项(PGPGFWHGXHD241011161757)采购人为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工程服务分公司物资计划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项目概况与 项目概况与采购 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出风消声器等6项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项目计划价总金额(不含税)的30%,且生产型供应商注册资金≥200万 元,流通型供应商注册资金≥100万元。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2)税务登 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 外);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采购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3日13时45分至2024年10月17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 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响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 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 程服务分公司物资计划部招标公司: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 公司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瓜子坪马 兰山二平台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 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联系人:黄达利
电话:***电话:0812-3381998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 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 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尽快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缴纳,否 则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2)开发票联系电话:028-87703792,邮寄发票联系电话:0812-3381910 (3)中标服务费缴纳账号: 单位名称: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银行名称:建行成都沙湾支行 银行帐号:51050188 5136 0000 1217 行号:105651001121 商务要求:是1.不接受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 质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业绩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接受生产型 企业及流通型企业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并上传。4.禁止鞍钢集团公司级、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 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开附件)。5.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 的分销商、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无效。7.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 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无效。8.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 (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注意事 项:商务要求中第4条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2024年10月12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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