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眉山天府新区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眉山市
发布日期: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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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眉山市 |
采购单位 |
眉山天府新区第一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天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眉山天府新区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眉山天府新区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TQ-CG-(2024)082)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眉山天府新区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市场基础单价的100%,基础单价参考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公布的眉山部分农贸市场价格及当地市场价格。,招标人为眉山天府新区第一中学。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眉山天府新区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共三个包:包
一,肉(禽)类食材配送;包二,米面油、干杂类食材配送;包三,蔬菜、水果类食材配送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本项目分为三个包,各采购包拟确定1名中标人。以包一到包
三的顺序依次进行评标,按照兼投不兼中的原则,在推荐包二的中标候选人时,该包的中标
候选人中不再包括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理依次类推,后续包件的中标候选人中不再包
括已评标包件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一,肉(禽)类食材配送;(002)包二,米面油、干杂类食材配送; (003)包
三,蔬菜、水果类食材配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一,肉(禽)类食材配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6.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6.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4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包二,米面油、肀杂类食材配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6.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6.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4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日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包三,蔬菜、水果类食材配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6.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6.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4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5日09时30分到2024年10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
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天启建设
项日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9号1幢(招商城市主场A座)25
楼2505)获取。(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络获取和现场获取。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
经办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证明(身份
证验原件,收取加盖公章复印件)。2.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单位介绍信和经办
人身份证明)上传至2933825650@qq.com, 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资料后回复报名登记表,投
标人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报名邮箱即报名成功,
在报名当日未收到回复邮件,请致电***。投标当日,请将报名资料原件连同投
标文件一起递交。(三)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300元/包。(四)投标人应在规定的
时间内获取本招标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均无资格
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9号1幢(招商城市主场A座)25楼 2505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9号1幢(招商城市主场A座)25楼2505
七、其他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眉山天府新区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共三个包包一,肉
(禽)类食材配送;包二,米面油、干杂类食材配送;包三,蔬菜、水果类食材配送(具体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本项目分为三个包,各采购包拟确定1名中标人。以包一到包三的
顺序依次进行评标,按照兼投不兼中的原则,在推荐包二的中标候选人时,该包的中标候选
人中不再包括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理依次类推,后续包件的中标候选人中不再包括已
评标包件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眉山天府新区第一中学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天府新区视高街道寨子街200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9号1幢(招商城市主场A座)25楼
2505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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