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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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攀枝花市 | 采购单位 | 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仁和区城区学校教育技术装备配备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投诉处理
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N5104112024000056
二、项目名称:仁和区城区学校教育技术装备配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图力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双顺路1号
被投诉人1: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街203号1幢附403号
被投诉人2: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联通街72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图力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就《仁和区城区学校教育技术装备配备项目》采购项目提出质疑,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于9月27日就质疑事项做出答复。四川图力斯科技有限公司不满意答疑回复,于10月11日就该项目提出投诉。
投诉事项1:未依法选择评标方法。
投诉事项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3: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投诉事项4: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投诉请求:
1.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
2.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责令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1-4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予以驳回。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攀枝花市财政局或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仁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16日
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N5104112024000056
二、项目名称:仁和区城区学校教育技术装备配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图力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双顺路1号
被投诉人1: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街203号1幢附403号
被投诉人2: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联通街72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图力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就《仁和区城区学校教育技术装备配备项目》采购项目提出质疑,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于9月27日就质疑事项做出答复。四川图力斯科技有限公司不满意答疑回复,于10月11日就该项目提出投诉。
投诉事项1:未依法选择评标方法。
投诉事项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3: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投诉事项4: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投诉请求:
1.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
2.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责令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1-4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予以驳回。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攀枝花市财政局或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仁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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