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南溪区第八期及第九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捆招标)(第二次)南溪区第八期及第九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捆招标)(第二次)合同公告
【招标信用】南溪区第八期及第九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捆招标)(第二次)南溪区第八期及第九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捆招标)(第二次)合同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宜宾市 | 采购单位 | 宜宾市南溪区恒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南溪区第八期及第九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溪区第八期及第九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捆招标)(第二次)合同公告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南溪区第八期及第九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捆招标)(第二次)南溪区第八期及第九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捆招标)(第二次) | 宜宾市南溪区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宜宾市南溪区恒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宜宾市南溪区青龙街72号 | 13980396626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四川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宜宾市南溪区罗龙工业园区罗龙产业园中池路6号 | 08317868912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54 | /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4年9月11日 | / | / | /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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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施工图及招标清单所示内容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其中充电 桩整机保修期为5年。 | 本项目所有工程建设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刘强 | 二级建造师 川2512015201620102 | 刘洪杨 | 工程师 20230663149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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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2.1工程名称:南溪区第八期及第九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捆招标)(第二次)。 2.2建设地点:宜宾市南溪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南溪区第八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南溪区长兴镇、仙临镇、刘家镇、大观镇、汪家镇、黄沙镇建设充电接口50个; 南溪区第九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南溪区景区建设充电接口167个。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招标清单所示内容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质量标准:本项目所有工程建设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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