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0月23日南部县恒丰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4第1737场)
【招标公告】10月23日南部县恒丰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4第1737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南充市 | 采购单位 | 南部县恒丰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部县恒丰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4第1737场)
受南部县恒丰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散装菜籽油.罐内散装,罐底油均由买方一并出库,并计入重量
2出库费:油20元/吨,由竞得方按成交数量支付给卖方
3.出库条件:买方到卖方罐前自提,先款后货,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卖方凭买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出库,日出库能力150吨
4.其他要求:(1)数量检斤以卖方库内地磅过磅数量为准,买方可派人监磅 。(2)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标的散装菜籽油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3)买方在运输过程中须严格按照《GB/T 30354-2013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及食安办发[2024]13号文件执行
运输车辆均为食用油专用罐车,应标明“食用油”字样,且无异味,卸油阀干净,无污渍、锈迹。买方必须保证轮出散装菜籽油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再次用作各级储备油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买方须向我公司提供《油罐车运输承诺函》。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1)入库菜籽油必须是2024年新收获菜籽加工的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卖方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符合国标二级(GB/T1536-2021)及以上质量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2)其中:掺伪试验,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水分及挥发物≤0.12%,酸价(KOH)≤1.5mg/g,过氧化值≤0.15g/100g;总砷(限量以As计)≤0.1mg/kg,铅(限量以Pb计)≤0.08mg/kg,黄曲霉素B1限量≤6ug/kg,脂肪酸组成及真实性达标,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塑化剂指标必须合格,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3)菜籽油入库时,由卖方提供每批次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需包括色泽、透明度(20℃)、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含量、不溶性杂质含量、酸价、过氧化值、加热实验(280℃)、黄曲霉毒素B1、溶剂残留、总砷、铅、塑化剂指标等项目,检验报告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提到的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卫生指标。(4)全部菜籽油入罐完毕后,最终质量认定以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文件要求验收的结果为准,若质量验收不合格将作退货处理,退货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并于15日内补齐足额的合格菜籽油,如果在上述规定期限不能完成合格菜油入库的,视为卖方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入库费:20元/吨,由竞得方按成交数量支付给买方。
3. 入库条件:卖方送到买方罐前交货,日入库能力150吨。
4.卖方在运输过程中须严格按照《GB/T 30354-2013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及食安办发[2024]13号文件执行,运输车辆均为食用油专用罐车,应标明“食用油”字样,且无异味,卸油阀干净,无污渍、锈迹。(竞得方须向我公司提供《油罐车运输承诺函》。
5.其它要求:出入库必须安装使用南充市政策性粮油“一链监”全程追溯系统,即:粮油起运地必须与交易合同约定一致,运输公司信息必须与交易合同约定一致,运输粮油的交通工具必须按要求安装“一链监”监控系统,运输司机必须全程使用“一链监”GPS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一链监”GPS定位装置免费使用,需提前来我公司领取。
联系人:陈永清 联系电话:13990780818。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11月10日,出库期截止到2024年11月20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10000元/吨。
(四)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入库。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5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51999900100000090381
开户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3)成交包干轮换销售合同后,竞得方不参加包干轮换专场成交采购合同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7(传真)财务QQ群: 456722361详情请下载附件!
交易会公告
(2024第1737场)
受南部县恒丰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酸值 | 过氧化值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出库能力(吨/天) |
南部县恒丰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南部县恒丰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号罐 | 四川 | 2022 | 散装菜籽油 | 二级 | 660 | 1.6 | 0.076 | 0.03 | 0.11 | 正常 | 150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酸值 | 过氧化值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入库能力(吨/天) | 固定价 (元/吨) |
南部县恒丰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南部县恒丰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号罐 | 国内 | 2024 | 菜籽油(压榨非转) | 二级及以上 | 660 | ≤1.5 | ≤0.15 | ≤0.03 | ≤0.12 | 正常 | 150 | 10000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散装菜籽油.罐内散装,罐底油均由买方一并出库,并计入重量
2出库费:油20元/吨,由竞得方按成交数量支付给卖方
3.出库条件:买方到卖方罐前自提,先款后货,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卖方凭买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出库,日出库能力150吨
4.其他要求:(1)数量检斤以卖方库内地磅过磅数量为准,买方可派人监磅 。(2)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标的散装菜籽油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3)买方在运输过程中须严格按照《GB/T 30354-2013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及食安办发[2024]13号文件执行
运输车辆均为食用油专用罐车,应标明“食用油”字样,且无异味,卸油阀干净,无污渍、锈迹。买方必须保证轮出散装菜籽油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再次用作各级储备油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买方须向我公司提供《油罐车运输承诺函》。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1)入库菜籽油必须是2024年新收获菜籽加工的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卖方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符合国标二级(GB/T1536-2021)及以上质量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2)其中:掺伪试验,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水分及挥发物≤0.12%,酸价(KOH)≤1.5mg/g,过氧化值≤0.15g/100g;总砷(限量以As计)≤0.1mg/kg,铅(限量以Pb计)≤0.08mg/kg,黄曲霉素B1限量≤6ug/kg,脂肪酸组成及真实性达标,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塑化剂指标必须合格,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3)菜籽油入库时,由卖方提供每批次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需包括色泽、透明度(20℃)、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含量、不溶性杂质含量、酸价、过氧化值、加热实验(280℃)、黄曲霉毒素B1、溶剂残留、总砷、铅、塑化剂指标等项目,检验报告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提到的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卫生指标。(4)全部菜籽油入罐完毕后,最终质量认定以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文件要求验收的结果为准,若质量验收不合格将作退货处理,退货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并于15日内补齐足额的合格菜籽油,如果在上述规定期限不能完成合格菜油入库的,视为卖方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入库费:20元/吨,由竞得方按成交数量支付给买方。
3. 入库条件:卖方送到买方罐前交货,日入库能力150吨。
4.卖方在运输过程中须严格按照《GB/T 30354-2013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及食安办发[2024]13号文件执行,运输车辆均为食用油专用罐车,应标明“食用油”字样,且无异味,卸油阀干净,无污渍、锈迹。(竞得方须向我公司提供《油罐车运输承诺函》。
5.其它要求:出入库必须安装使用南充市政策性粮油“一链监”全程追溯系统,即:粮油起运地必须与交易合同约定一致,运输公司信息必须与交易合同约定一致,运输粮油的交通工具必须按要求安装“一链监”监控系统,运输司机必须全程使用“一链监”GPS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一链监”GPS定位装置免费使用,需提前来我公司领取。
联系人:陈永清 联系电话:13990780818。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11月10日,出库期截止到2024年11月20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10000元/吨。
(四)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入库。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5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51999900100000090381
开户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3)成交包干轮换销售合同后,竞得方不参加包干轮换专场成交采购合同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7(传真)财务QQ群: 456722361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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