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0月25日四川巴中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4第1776场)
【招标公告】10月25日四川巴中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4第1776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巴中市 | 采购单位 | 四川巴中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四川巴中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4第1776场)
受四川巴中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本次销售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出库费:无 。
2.水杂增减量: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标〔2024〕198号)执行。
3. 出库条件:日出库能力300吨 。
4.计量方式:计量以卖方存储库点地磅数量为基准,买方可派人现场监磅。
5.其他要求:
①本次出库为买方到库自提,运输车辆由买方组织,运输费由买方承担,买方须向卖方提供有效派车单。
②该批稻谷成交后,先款后货,卖方按买方出库数量分批次结算货款,最终以实际出库数量进行结算,数量以出库点地磅结果为准。如卖方仓内稻谷出现损耗,以实际清仓出库数量进行结算,若实际出库数量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买方按该合同交易价格支付货款。
③卖方开具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本次采购2024年产新稻谷。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GB1350-2009)三等以上中晚籼稻。其中:水分≤13.5%(水分>13.5%,每超0.1%扣量0.12%,水分>14.0%拒收);杂质≤1.0%(超标过筛除杂,合格后入库,过筛数量由卖方承担并自行处理);出糙率≥75.0%;整精米≥44.0%;黄粒米含量≤0.8%;谷外糙米≤1.8%;互混率≤5.0%(黄粒米、谷外糙米、互混率超标准拒收),色泽气味正常;脂肪酸值≤18.0mgKOH/100g;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镉含量≤0.18mg/kg,黄曲霉毒素≤8μg/kg。省外稻谷要求无机砷≤0.3mg/㎏。其他条款:以上任何一项质量、储存、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拒收虫粮、陈粮及新陈互混的稻谷。对检测不合格的稻谷,买方将作退货处理,卖方应于10日内补齐合格稻谷给买方。因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违约责任由卖方全部承担和赔偿(包括由此给买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和卖方违约导致买方另行采购造成的一切损失)。食安指标超过国家标准时,将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进行处置。
2、包装要求:散装或编织袋包装(编织袋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并随车除皮)。
3、入库费:无 。
3.入库条件:每日入库300吨。
4.其他要求:(1)交易成交后,供货方需与买方签订《新粮承诺书》。(2)发货前卖方须向买方按批次提供检验报告。到库后验斤验质,根据初检结果判断是否入库,初检不作为整仓验收是否合格的依据。入库数量以购方地磅计量结果为准(包装物不计量),供货方可派人监秤。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981683086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11月20日,出库期截止到2024年11月25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2750元/吨,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12月20日,入库期截止到2024年12月20日。
(四)结算方式:买方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每入库400吨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10月25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51999900100000090381
开户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3)成交包干轮换销售合同后,竞得方不参加包干轮换专场成交采购合同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7(传真)财务QQ群: 456722361
25号仓:
27号仓:详情请下载附件!
交易会公告
(2024第1776场)
受四川巴中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本次销售标的: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黄粒米 | 脂肪酸值 g/mgKOH | 出库能力(吨/天) |
24kh2539 | 四川巴中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有限公司 | 回风库点 | 25号仓 | 四川 | 2021年 | 稻谷 | 三级 | 1005.52 | 77.8 | 56.6 | 0.6 | 11.8 | 正常 | 无 | 26.8 | 300 |
24kh2541 | 四川巴中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有限公司 | 回风库点 | 27号仓 | 四川 | 2021年 | 稻谷 | 三级 | 1002.97 | 77.3 | 56.2 | 0.7 | 12.0 | 正常 | 0.3 | 28.8 | 300 |
合计 | 2008.49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黄粒米 | 脂肪酸值 g/mgKOH | 入库能力(吨/天) | 固定价 (元/吨) |
四川巴中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有限公司 | 回风库点 | 25号仓 | 国内 | 2024 | 稻谷 | 三级及以上 | 1005.52 | ≥75 | ≥44 | ≤1.0 | ≤13.5 | 正常 | ≤0.8 | ≤18.0 | 300 | 2750 |
四川巴中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有限公司 | 回风库点 | 27号仓 | 国内 | 2024 | 稻谷 | 三级及以上 | 1002.97 | ≥75 | ≥44 | ≤1.0 | ≤13.5 | 正常 | ≤0.8 | ≤18.0 | 300 | 2750 |
合计 | 2008.49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出库费:无 。
2.水杂增减量: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标〔2024〕198号)执行。
3. 出库条件:日出库能力300吨 。
4.计量方式:计量以卖方存储库点地磅数量为基准,买方可派人现场监磅。
5.其他要求:
①本次出库为买方到库自提,运输车辆由买方组织,运输费由买方承担,买方须向卖方提供有效派车单。
②该批稻谷成交后,先款后货,卖方按买方出库数量分批次结算货款,最终以实际出库数量进行结算,数量以出库点地磅结果为准。如卖方仓内稻谷出现损耗,以实际清仓出库数量进行结算,若实际出库数量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买方按该合同交易价格支付货款。
③卖方开具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本次采购2024年产新稻谷。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GB1350-2009)三等以上中晚籼稻。其中:水分≤13.5%(水分>13.5%,每超0.1%扣量0.12%,水分>14.0%拒收);杂质≤1.0%(超标过筛除杂,合格后入库,过筛数量由卖方承担并自行处理);出糙率≥75.0%;整精米≥44.0%;黄粒米含量≤0.8%;谷外糙米≤1.8%;互混率≤5.0%(黄粒米、谷外糙米、互混率超标准拒收),色泽气味正常;脂肪酸值≤18.0mgKOH/100g;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镉含量≤0.18mg/kg,黄曲霉毒素≤8μg/kg。省外稻谷要求无机砷≤0.3mg/㎏。其他条款:以上任何一项质量、储存、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拒收虫粮、陈粮及新陈互混的稻谷。对检测不合格的稻谷,买方将作退货处理,卖方应于10日内补齐合格稻谷给买方。因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违约责任由卖方全部承担和赔偿(包括由此给买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和卖方违约导致买方另行采购造成的一切损失)。食安指标超过国家标准时,将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进行处置。
2、包装要求:散装或编织袋包装(编织袋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并随车除皮)。
3、入库费:无 。
3.入库条件:每日入库300吨。
4.其他要求:(1)交易成交后,供货方需与买方签订《新粮承诺书》。(2)发货前卖方须向买方按批次提供检验报告。到库后验斤验质,根据初检结果判断是否入库,初检不作为整仓验收是否合格的依据。入库数量以购方地磅计量结果为准(包装物不计量),供货方可派人监秤。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981683086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11月20日,出库期截止到2024年11月25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2750元/吨,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12月20日,入库期截止到2024年12月20日。
(四)结算方式:买方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每入库400吨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10月25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51999900100000090381
开户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3)成交包干轮换销售合同后,竞得方不参加包干轮换专场成交采购合同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7(传真)财务QQ群: 456722361
25号仓:
27号仓:详情请下载附件!
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