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洪雅县粮食园区耕地恢复工程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EPC标段

所属地区:四川眉山市 发布日期:202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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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眉山市 采购单位 洪雅县锦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正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洪雅县粮食园区耕地恢复工程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EPC标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洪雅县粮食园区耕地恢复工程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洪雅县粮食园区耕地恢复工程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408-511423-04-01-728183】FGQB-012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雅县锦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国内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洪雅县锦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8-511423-04-01-728183】FGQB-0120)的招标组织形式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正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槽渔滩镇、东岳镇、将军镇、余坪镇、中保镇、中山镇。
2.2 建设规模:洪雅县耕地恢复工程2.93万亩,包含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生产道路及机耕道建设、灌溉排水工程等。
2.3 总投资:20315.54万元
2.4 招标范围:设计工作内容:利用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地块测量成果、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以及最新的遥感影像,结合并在符合洪雅县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及涉及村规划的情况下,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期设计配合及技术服务工作、编制技术规范文件(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施工工作内容:包含预算编制,但不限于施工图纸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资料归档并移交、参加竣工验收等。
2.5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并满足施工需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国内贷款。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纸质评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EPC总承包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设计单位: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高标准农田类设计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业绩)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4)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5)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6)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8日09:00至2024年11月01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网(http://www.msggzy.org.cn),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9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网址为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msggzy.org.cn),开标地点: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综合楼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雅县锦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柳江镇玉桥街9号
邮    编:62036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大雅街北延段35号宜合大厦2幢7楼
邮    编:62001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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