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医疗设备(单包100万以上)-包1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所属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布日期:2024-10-26

【招标预告】医疗设备(单包100万以上)-包1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成都市 采购单位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单包100万以上)-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我单位拟对医疗设备(单包100万以上)-包1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单包100万以上)-包1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算共1,00万元,共计40台心电监护仪。
三、技术参数、要求:
★1.插件式监护仪,可用于监护成人,儿童,新生儿患者;
 ▲2.整机通过FDA认证、CE认证、NMPA认证;
  3.性能:具备心电多导算法NIBP、快速测量技术、血氧抗干扰算法;
  4.满电电池状态下连续工作时间≥4小时;
  5.高清LED显示屏≥10英寸;支持大字体、全/半屏七导及它床观察等多种监护界面;
  6.支持≥2种清洁剂(至少包含75%酒精、3%过氧化氢溶液)表面清洁;
  7.工作温度范围0-40℃;
  8.0.75米抗跌落等级和IPX1防水等级或级别更高;
  9.监测功能:包含但不限于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体温。
  10.标配3/5导心电测量,及12导心电测量;
  11.具备ST模版功能;
  12.支持≥23种心律失常分析,支持房颤报警功能。
  说明:
  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若有任何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带“▲”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对响应性评审产生影响,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四、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6日
- 2024年11月02日
五、反馈渠道
邮件主题:2024-JQ33-W1100+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供应商鲜章的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370027623@qq.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出具的《介绍信》并附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意见、建议反馈表》(详见附件)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特定资格:
①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与投标产品配套的医疗器械资质材料(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1)投标人为生产商: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销商: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投标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备案编号告知书,并附对应的产品备案信息表,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投标产品注册证,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二)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请注意以下事项: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将“邮件内容、邮件附件”要求的所有内容递交我部(以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3.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
4.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应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5.此公示旨在征询、收集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建议,作为进一步完善需求参数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予书面回复,项目最终需求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6.本公告为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非采购公告,项目开标时间、地点等信息,请关注后续本项目在军队采购网的采购公告。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无
传真:无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医院纪委
办公电话:028-86570515
移动电话:无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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