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宾高新区菜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阶段)勘察、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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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宜宾市 | 采购单位 | 宜宾高新丽雅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宜宾高新区菜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阶段)勘察、方案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高新区菜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阶段)勘察、方案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高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和投资促进局(科技创新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高新发改投资〔2024〕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高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融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高新丽雅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高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和投资促进局(科技创新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高新发改投资〔2024〕5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工程名称:宜宾高新区菜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阶段)勘察、方案设计 2.2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宜飞路与宜屏快速路交叉处。 2.3项目规模及投资额:项目占地约71.05亩,总建筑面积约15.4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3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53900万元)。具体用地规划条件最终以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2.4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方案设计40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提供总平及地下室标高。 2.5招标范围:勘察、岩土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及后续相关的勘察设计服务。其中: 2.5.1勘察工作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范围内满足设计需要的物探、初勘、详勘(含补勘、施工期间勘察、边坡外沿勘察等)、由于设计变更和其他原因引起的二次或多次勘察,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及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勘察服务。按照国家规范及地方相关现行规定要求完成红线内的勘察方案设计、基坑支护、边坡、地基处理、降水方案等岩土工程设计、现场钻孔定点、地质钻孔、取样及试验、资料收集整理、提供勘察报告(初勘报告及详勘报告,初勘根据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初勘报告)、现场配合开工、验槽、竣工验收等配合工作。建新点及周边水文水系的调查工作,提交的岩土勘察报告应满足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需要,为后期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提供设计计算参数和可靠的依据。 2.5.2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本条为概述设计内容,具体内容详设计任务书):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含估算),提交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文本、效果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报批报建所需文件)。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以联合体勘察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以联合体设计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证书, 具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一个已完成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设计业绩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6 00:00 至 2024-11-18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18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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