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检测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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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泸州市 | 采购单位 |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检测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检测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5032024000102
项目名称: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检测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1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2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电子鲜章。);(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政府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汇川街166号1栋10层1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相关附件:
检测采购需求.pdf
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检测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5032024000102
项目名称: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检测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1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2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电子鲜章。);(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政府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汇川街166号1栋10层1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相关附件:
检测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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