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府农博园首期配套项目一期提升工程施工/标段补遗文件01号

所属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布日期: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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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成都市 采购单位 四川天府农博园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天府农博园首期配套项目一期提升工程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天府农博园首期配套项目一期提升工程施工 / 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递交时间:2024-10-31 17:20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251.95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天府农博园首期配套项目一期提升工程施工 / 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天府农博园首期配套项目一期提升工程施工 / 标段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12.4.1条“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50%的,经监理人、过控单位(如有)以及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在15日之内支付至已完成工程总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累计支付至已完成工程总价款的80%。发包人在收到完整齐备的结算资料后进行内审,内审完成后30日内支付至审定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修改为: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50%的,经监理人、过控单位(如有)以及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在15日之内支付至已完成工程总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累计支付至已完成工程总价款的80%。发包人在收到完整齐备的结算资料后进行内审,内审完成后30日内支付至审定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四川天府农博园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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