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隆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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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内江市 | 采购单位 | 隆昌市财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隆昌市教仪站2024年发展高中教育资金实施理化生实验室、学科仪器设备及图书购置联合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4000118
二、项目名称:隆昌市教仪站2024年发展高中教育资金实施理化生实验室、学科仪器设备及图书购置联合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道佑开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100号附1号1栋1单元10层1022号
被投诉人:隆昌市教仪站,住所地:隆昌市古湖街道康复中路488号
被投诉人: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春雨路二段35号玉带龙庭134号
相关供应商:山东龙跃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凤凰路与城濮街交叉口北100米
相关供应商:四川广达力强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仁寿县文林镇建设路民心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8月15日,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隆昌市教仪站2024年发展高中教育资金实施理化生实验室、学科仪器设备及图书购置联合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0832024000118)采购公告。2024年9月10日,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2中标供应商为山东龙跃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合同包3中标供应商为四川广达力强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一:采购包3违规设置样品,样品的评审因素不适宜用于评分项。
投诉事项二:采购包2、采购包3▲条款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三:采购包2、采购包3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四:采购包2、采购包3未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的因素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4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隆昌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日
二、项目名称:隆昌市教仪站2024年发展高中教育资金实施理化生实验室、学科仪器设备及图书购置联合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道佑开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100号附1号1栋1单元10层1022号
被投诉人:隆昌市教仪站,住所地:隆昌市古湖街道康复中路488号
被投诉人: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春雨路二段35号玉带龙庭134号
相关供应商:山东龙跃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凤凰路与城濮街交叉口北100米
相关供应商:四川广达力强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仁寿县文林镇建设路民心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8月15日,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隆昌市教仪站2024年发展高中教育资金实施理化生实验室、学科仪器设备及图书购置联合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0832024000118)采购公告。2024年9月10日,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2中标供应商为山东龙跃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合同包3中标供应商为四川广达力强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一:采购包3违规设置样品,样品的评审因素不适宜用于评分项。
投诉事项二:采购包2、采购包3▲条款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三:采购包2、采购包3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四:采购包2、采购包3未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的因素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4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隆昌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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