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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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宜宾市 | 采购单位 | 宜宾发展仁城置地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工程监理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工程监理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叙发改投资〔2024〕50号,编号2406-511504-04-01-764649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发展仁城置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发展仁城置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叙发改投资〔2024〕50号,编号2406-511504-04-01-764649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组织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名称: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工程监理服务。 2.2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30-04地块。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30-04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基地东临南十八路,西临南丝绸路,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约61484平方米(约92亩),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规划条件最终以主管部门出具的盖章版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业态包含一类高层住宅、地下停车库、配套商业和配套设施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98244.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6556.36平方米,包含住宅建筑面积约153710.00平方米,局部住宅首层架空层、配套商业和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约6953.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1688.37平方米,主要为地下停车库及配套的设备用房。各子项建筑面积以最终规划审批通过的建筑面积为准。 2.5监理服务期限 (1)施工阶段服务期:本项目总工期720个日历天(若发包人有需求,投标人需无条件响应各楼栋分批次启动项目建设,各楼栋分批次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具体通知为准),自监理人员正式进场之日起至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验收且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之日止。 (2)保修阶段服务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施工质量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2.6监理服务范围:本项目所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含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及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1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监理服务业绩。 注: (1)类似项目业绩应附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若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2)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除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外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07 00:00 至 2024-11-12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27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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