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板溪村W11Q板溪村五组通硬化路项目、板溪村W11P板溪村四组通硬化路项目
【招标公告】板溪村W11Q板溪村五组通硬化路项目、板溪村W11P板溪村四组通硬化路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巴中市 | 采购单位 | 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板溪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弘博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板溪村W11Q板溪村五组通硬化路项目、板溪村W11P板溪村四组通硬化路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板溪村 W11Q 板溪村五组通硬化路项目、板溪村 W11P 板溪村四组通硬化路项目(招标编号:Z51190019HE00014600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
一、招标条件
本板溪村 W11Q 板溪村五组通硬化路项目、板溪村 W11P 板溪村四组通硬化路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313000 元,本项目采用费率招标,采购预算为财政评审价,投标人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比例报价,最终以财政评审价中的建安 工程费按投标人本次中标价所下浮比例进行同比例下浮后作为合同价;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 结,招标人为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板溪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板溪村 W11Q 板溪村五组通硬化路项目、板溪村 W11P 板溪村四组通硬化路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板溪村 W11Q 板溪村五组通硬化路项目、板溪村 W11P 板溪村四组通硬化路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板溪村 W11Q 板溪村五组通硬化路项目、板溪村 W11P 板溪村四组通硬化路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 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 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参 与磋商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成交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 经理。
(4)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供应商将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在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 888 号 西锦汇 A2-505 号现场进行报名。“单位介绍信”须载明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磋商 文件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 888 号西锦汇 A2-505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 888 号西锦汇 A2-505 号
七、其他
磋商邀请
四川弘博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板溪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拟对 板溪村 W11Q 板溪村五组通硬化路项目、板溪村 W11P 板溪村四组通硬化路项目施工采用竞争 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板溪村 W11Q 板溪村五组通硬化路项目、板溪村 W11P 板溪村四组通硬化路项 目
1.2 建设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板溪村
1.3 建设内容:板溪村 W11Q 板溪村五组通硬化路项目、板溪村 W11P 板溪村四组通硬化路项 目。
1.4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1.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1.6 建设工期:50 日历天完成工程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1.7 资金来源:3313000 元,本项目采用费率招标,采购预算为财政评审价,投标人在此基 础上进行下浮比例报价,最终以财政评审价中的建安工程费按投标人本次中标价所下浮比例 进行同比例下浮后作为合同价;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结论为准。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报价 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 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 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参 与磋商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成交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 经理。
(4)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 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板溪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板溪村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弘博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 888 号西锦汇 A2-505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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