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牵引车和洒水车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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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 采购单位 | 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资产运营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牵引车和洒水车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牵引车和洒水车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牵引车和洒水车(PGCGGSHGXHD241108167375)采购人为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资产运营中心(安全环保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牵引车和洒水车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提供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电子税务登记网上截图证明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四项证明任选一项即可。
3)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在2023年11月1日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以招标平台自动查询并显示的结果为准)。
5)禁止鞍钢集团公司级、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须上传承诺函)。
6)流通型企业需提供生产厂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9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无
2024年11月08日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牵引车和洒水车(PGCGGSHGXHD241108167375)采购人为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资产运营中心(安全环保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牵引车和洒水车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提供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电子税务登记网上截图证明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四项证明任选一项即可。
3)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在2023年11月1日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以招标平台自动查询并显示的结果为准)。
5)禁止鞍钢集团公司级、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须上传承诺函)。
6)流通型企业需提供生产厂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9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资产运营中心(安全环保部)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招标部 |
地址: | 青白江区华金大道738号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66号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阮勇 |
电话: | *** | 电话: | 028-87708897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无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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