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度桥涵定期检查现场技术协作QHXZ3标段(第二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布日期:2024-11-21

【招标公告】2024年度桥涵定期检查现场技术协作QHXZ3标段(第二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成都市 采购单位 四川金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4年度桥涵定期检查现场技术协作QHXZ3标段(第二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四川金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2024年度桥涵定期检查现场技术协作QHXZ3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四川金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公司”)2024年度桥涵定期检查技术协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计量。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金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金通公司2024年定期检查项目中,需要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开展现场技术协作。
2.2招标范围
1、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由投标人提供技术人员辅助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现场数据收集、资料初步整理等各类检测工作。
2、配合我司总体检测进度,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提供人员、车辆、辅助设备、检测平台等相关协作措施以确保工程进度。
2.3标段划分
本次技术协作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四川金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2024年度现场技术协作主要工作内容表》。
2.4服务期
合同签订日起至招标人通过运营公司评审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1.2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9年7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或交工时间为准)满足:
QHXZ3标段:
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桥梁的检测业绩或高速公路桥梁检测技术协作业绩;
注:①投标人提供的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业绩,其业绩仅认可投标人独立承担其项目业绩部分;②业绩以签订的合同数量为准,若多个项目签订为一个合同,则仅认定为一个业绩;若同一个项目分年度签订了多个合同,则按合同数量认定多个业绩;③若同一合同包含上述项业绩要求内容,可以分别予以认定其业绩。④有效业绩指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对应的桥梁或道路检测(定期检测、技术状况评定或交(竣)工检测)或技术协作相应业绩,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包含桥梁或道路检测(定期检测、技术状况评定或交(竣)工检测)或技术协作内容以外的工作内容,有效业绩只认可该业绩中桥梁或道路检测(定期检测、技术状况评定或交(竣)工检测)或技术协作工作内容。
3.1.3项目负责人:
QHXZ3标段: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部分办法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检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检测专业类别须包含桥梁专业);
(3)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桥梁检测或高速公路桥梁检测技术协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提供截止投标月的上月或上上月其在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提供的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业绩,其业绩仅认可投标人独立承担其项目业绩部分;②业绩以签订的合同数量为准,若多个项目签订为一个合同,则仅认定为一个业绩;若同一个项目分年度签订了多个合同,则按合同数量认定多个业绩;③若同一合同包含上述项业绩要求内容,可以分别予以认定其业绩。④有效业绩指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对应的桥梁或道路检测(定期检测、技术状况评定或交(竣)工检测)或技术协作相应业绩,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包含桥梁或道路检测(定期检测、技术状况评定或交(竣)工检测)或技术协作内容以外的工作内容,有效业绩只认可该业绩中桥梁或道路检测(定期检测、技术状况评定或交(竣)工检测)或技术协作工作内容。
3.1.4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在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必须按投标人须知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本项目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方式为:自2024年11月2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6日13时0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该平台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6.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金通检测公司技术协作QHXZ3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QHXZ3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投标人应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视为未报名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继续改正重新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
6.4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自行查阅和下载。
6.5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应按标段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26日13时00分前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一次性汇入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金通检测公司技术协作XX标段投标保证金。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6.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6.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3招标人定于2024年11月27日10时00分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投标人通过“蜀道集采平台”进行远程在线开标。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蜀道集采平台”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等网站上同步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异议、投诉处理
9.2.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9.2.2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金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九兴大道凯乐国际5幢1202
电话:***
传真:/
邮编:610041
联系人:***
11.其他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彭老师15102808061。
 
 
 
 
 
 
招标人:四川金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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