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蒲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租小卖部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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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 采购单位 | 蒲江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蒲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租小卖部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蒲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租小卖部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为满足病员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将院内14㎡的小卖部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外出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主要内容:
二、投标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以上供应商自行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三、线上报名提供资料要求:
1.邮件名称请准确完整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2.请准确填写投标报名文件接收登记表(附件1)。
3.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4.提供供应商对参加现场比选人员的委托授权书、公司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6.本次采购不接受以他人名义或挂靠参与。
四、项目要求:
1、承租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承租期间,不得售卖烟、酒、药品、医疗器械,不得售卖管制刀具和危害公共安全易燃易爆等商品。一经发现,取消承租合同。
3、承租期间服从医院管理,按时缴纳水电费且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4、承租期间,做好防火、防盗及安全工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租人全权负责;不得售卖过期、霉变、变质等食品和饮料,由此产生的中毒等安全责任、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由承租人全部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人的一切经济活动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期间的一切活动均不得损害出租方利益与形象,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取消合同。
6、承租期间,因不可抗拒条件而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就此取消合同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售卖商品质量要求:所有食品类商品必须要向医院提供检验合格证等质量证明证书,其他商品要有合格证书;售卖商品价格要求:不得高于同类产品在红旗连锁超市内商品价格。一经投诉,发现属实出租方有权无条件取消合同。
8、投标人中标合同签定后,10日内须向医院缴纳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管理费,且必须一月内办好相关执照等手续并与原承租人做好交接手续;第二年开始10日内向医院缴纳第二年的管理费;承租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对原有房屋进行改造。
五、采购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如在合同期间医院搬迁则合同终止,管理费以实际时间计算收取。
六、中标规则: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以22.2万元/年作为管理费最低限额,现场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最高的公司中选。
七、报价文件须知:
1.报价文件按附件2提供模板(含报价单格式)要求制作,准备3份,一起装袋密封。
2.报价文件于开标当日带到会场即可,不需提前交到报名处。
3.服务承诺:准确阐述投标方对本次采购项目应有相应质量及安全管理、服务承诺等。
八、现场踏勘:自行组织踏勘或联系医院后勤保障部,联系电话:028-88530280;位置:蒲江县人民医院院内,地下停车场旁。
九、附件和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报名文件接收登记表
附件1:投标报名文件接收登记表.doc
附件2:报价文件模板(服务类)
附件2:报价文件模板(服务类).docx
为满足病员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将院内14㎡的小卖部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外出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主要内容:
序号 | 类别 | 具体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公开招租小卖部竞争性谈判项目(第二次) |
2 | 项目编号 | PJFW-2024-31-02 |
3 | 采购方咨询电话 | 采购办:028-88654455 后勤保障部:028-88530280 |
4 | 采购书公示/报名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14:00截止 |
5 | 采购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报名资料必须齐全、清晰明了,所有资料须加盖报名单位鲜公章;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20872851@qq.com),请在邮件上备注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及所报产品包号(若有),报名情况通过邮箱回复,不需要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 报名联系人:审计部 韩老师 报名联系电话:*** |
6 | 谈判时间(如有变化,会电话另行通知) | 2024年11月29日14:50开始 |
7 | 谈判地点(如有变化,会电话另行通知) | 地点:蒲江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河西路44号)6楼会议室 |
二、投标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以上供应商自行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三、线上报名提供资料要求:
1.邮件名称请准确完整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2.请准确填写投标报名文件接收登记表(附件1)。
3.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4.提供供应商对参加现场比选人员的委托授权书、公司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6.本次采购不接受以他人名义或挂靠参与。
四、项目要求:
1、承租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承租期间,不得售卖烟、酒、药品、医疗器械,不得售卖管制刀具和危害公共安全易燃易爆等商品。一经发现,取消承租合同。
3、承租期间服从医院管理,按时缴纳水电费且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4、承租期间,做好防火、防盗及安全工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租人全权负责;不得售卖过期、霉变、变质等食品和饮料,由此产生的中毒等安全责任、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由承租人全部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人的一切经济活动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期间的一切活动均不得损害出租方利益与形象,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取消合同。
6、承租期间,因不可抗拒条件而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就此取消合同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售卖商品质量要求:所有食品类商品必须要向医院提供检验合格证等质量证明证书,其他商品要有合格证书;售卖商品价格要求:不得高于同类产品在红旗连锁超市内商品价格。一经投诉,发现属实出租方有权无条件取消合同。
8、投标人中标合同签定后,10日内须向医院缴纳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管理费,且必须一月内办好相关执照等手续并与原承租人做好交接手续;第二年开始10日内向医院缴纳第二年的管理费;承租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对原有房屋进行改造。
五、采购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如在合同期间医院搬迁则合同终止,管理费以实际时间计算收取。
六、中标规则: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以22.2万元/年作为管理费最低限额,现场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最高的公司中选。
七、报价文件须知:
1.报价文件按附件2提供模板(含报价单格式)要求制作,准备3份,一起装袋密封。
2.报价文件于开标当日带到会场即可,不需提前交到报名处。
3.服务承诺:准确阐述投标方对本次采购项目应有相应质量及安全管理、服务承诺等。
八、现场踏勘:自行组织踏勘或联系医院后勤保障部,联系电话:028-88530280;位置:蒲江县人民医院院内,地下停车场旁。
九、附件和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报名文件接收登记表
附件1:投标报名文件接收登记表.doc
附件2:报价文件模板(服务类)
附件2:报价文件模板(服务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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