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广元市
发布日期:2024-11-29
【招标公告】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广元市 |
采购单位 |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中心卫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元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YSK2024-1128)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广元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建设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7.470566万元,招标人为广元市
朝天区大滩镇中心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对暴雨洪涝灾害受损业务用房地基实施加固建设,维修改造800
平方米业务用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建设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
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
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电子登记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1、现场获取,供应商现场获取
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
信(须包含经办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网络获取,供应商网络获取磋商文件时,
请将单位介绍信(须包含经办人的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
描成PDF 发送至QQ邮箱1126027131@qq.com。3、磋商文件获取,人民币300元/份(磋商
文件获取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广元市利州区恒业锦城三期11楼10号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元市利州区恒业锦城三期11楼10号开标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健康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市场下街36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248796765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元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元市利州区恒业锦城三期11楼10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112602713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曳小V《签名)
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早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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