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干箐冶金用白云岩勘查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攀枝花市 发布日期:2024-11-30

【招标公告】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干箐冶金用白云岩勘查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攀枝花市 采购单位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干箐冶金用白云岩勘查探矿权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攀公矿告〔2024〕4号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干箐冶金用白云岩
勘查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的通知》(川自然资〔2024〕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受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组织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花棚子地区地热(温泉)采矿权、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干箐冶金用白云岩勘查探矿权 2 宗矿业权公开拍卖的委托函),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称“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干箐冶金用白云岩勘查探矿权拍卖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13号泰坤大厦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场所: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拍卖大厅(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9楼B区B901)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干箐冶金用白云岩勘查探矿权
(二)勘查矿种:冶金用白云岩
(三)地理位置:西区格里坪镇大麦地村和竹林坡村
(四)拐点范围坐标:拐点坐标见表1
表1  出让探矿权区块坐标
拐点
编号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经度
纬度
1
101°29′45.340″
26°39′26.756″
2
101°29′45.501″
26°38′50.064″
3
101°30′07.398″
26°38′50.041″ 
4
101°30′07.602″ 
26°38′27.401″ 
5
101°30′31.171″ 
26°38′27.379″ 
6
101°30′34.009″ 
26°38′31.079″ 
7
101°30′36.493″ 
26°38′30.497″ 
8
101°30′37.453″ 
26°38′27.373″ 
9
101°30′45.000″ 
26°38′27.365″ 
10
101°30′44.843″ 
26°39′26.827″ 

(五)面积:2.57平方公里。
(六)勘查工作程度:已完成普查工作,资源量约3.26亿吨。
(七)勘查投入要求:按《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投入。
(八)拟出让年限: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九)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不涉及。
(十)多目标管理:不涉及。
(十一)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不涉及。
(十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不涉及。
(十三)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不涉及。
(十四)起始价金额:人民币33300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独立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被吊销勘查许可证的,且自勘查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未满6个月的(截止日期为拍卖公告发布日),不得参与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拍卖,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最高报价达到或超过起始价时,则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8日10:30
地点: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拍卖大厅(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9楼B区B901)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竞买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http://ggzy.panzhihua.gov.cn/)免费下载获取出让文件(包含:出让公告、拍卖出让须知、竞买申请书、无失信行为真实性承诺书、竞买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探矿权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00。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在申请时间内凭下列资料前往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8楼B808室)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竞买咨询电话:0812-3378053。
1.竞买申请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无失信行为真实性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
3.竞买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提交申请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及办理相关手续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6.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律法规及拍卖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除须满足上述竞买人资质条件外,竞买人还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叁佰叁拾万元整(¥33,300,000.00元)到下列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攀枝花分行
账    号:2302332119100116196
注: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买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不计利息;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出让收益,并补缴差额部分;主动放弃报名或竞买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保证金于竞买资格审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项目发生终止的,相关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
经审查,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且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审查通过当日收到竞买人签署的《竞买承诺书》后,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拍卖,采用增价报价方式,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竞买人可以自行报价,但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师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二)出让人提供的资源储量情况为地勘单位勘查评价的结果,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等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差异,对此,出让人不承担责任。本次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建议意向竞买人或竞买人自行现场踏勘,对出让范围内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水体、地下管线、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拟出让探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竞得人不得以资源储量、品质、勘查开采条件等因素为由对成交结果、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要求退款、索赔、延长勘查开采期限,退还交易服务费、出让收益等。
(三)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按规定进行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5年。申请探矿权延续登记时,需按规定扣减相应面积,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四)竞得人在领取勘查许可证3个月内,需向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勘查实施方案,按勘查实施方案组织施工。
(五)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及后续经批准开采过程中,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原地类恢复要求进行恢复。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选址选线应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同时在临时用地中避让乔木林地,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竞得人在后续经批准开采时,生产建设规模需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应满足绿色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规划最低资源量规模要求。
(六)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及后续经批准开采时,如有涉水施工,应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开展水生生物专题论证并落实渔业资源补救措施;如有发现文物遗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通报属地文广旅局。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施工区域周边的旅游景区及文物遗迹,避免施工活动对其造成损害。
(七)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和林草植被恢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八)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现场向出让人或矿业权交易平台管理机构提出。
对拍卖方式及实施要求等存在异议的由出让人负责答复,对拍卖流程及其他存在异议的由矿业权交易平台管理机构负责答复。
出让人: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12-3364129。
矿业权交易平台管理机构: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0812-3378053。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交易服务费、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并会同相关部门对竞得人开展企业失信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1.资料查阅。意向竞买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等资料,向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查询使用相关资料,并做好保密工作。
2.签订出让合同。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通知书》。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通知书》,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通知书,到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事宜。
3.探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探矿权竞得人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缴款通知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4.勘查许可证登记办理
竞得人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自《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到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5.其他事项
拍卖交易手续费在拍卖成交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攀价费〔2007〕22号文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标准向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具体标准详见下表:
成交金额(万元)
费率
100万元以下
3.5%
100——500万元
3.0%
500——1000万元
2.5%
1000——5000万元
1.5%
5000——10000万元
1.0%
10000——100000万元
0.5%
100000万元以上
0.1%

十二、本公告在以下网址同时发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
(http://landchina.mnr.gov.cn/)
2.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http://www.spprec.com/)
3.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sc.gov.cn/)
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zgj.panzhihua.gov.cn)
5.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
(http://ggzy.panzhihua.gov.cn/)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9日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综合科      2024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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