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长宁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长宁县县城路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一标段)长宁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长宁县县城路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一标段)合同公告
【招标信用】长宁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长宁县县城路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一标段)长宁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长宁县县城路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一标段)合同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宜宾市 | 采购单位 | 长宁县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长宁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长宁县县城路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一标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宁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长宁县县城路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一标段)合同公告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长宁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长宁县县城路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一标段)长宁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长宁县县城路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一标段) | 宜宾市长宁县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长宁县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竹海大道竹海丽景C-3号楼(3-1) | ***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长宁县竹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安宁路一段88号 | ***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80 | ***.80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4.12.31 | 2024.12.31 | 2025.7.1 | 2025.7.1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合格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罗鑫 | 川2512014201528913 | 徐业群 | 32109915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周建忠 | CS105100188 |
项目描述 | 2.1建设规模: (农利街一段、农利街二段、农权街、天能路一、二段、向阳街)供排水管网体系进行升级改造,新改建排水管道约5300米,道路面积约20300平方米;对施工开挖、破损的道路和人行道进行恢复,并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2.2建设地点:宜宾市长宁县。 2.3投资金额及来源:对上争取及县级配套资金、贷款资金。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 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项目所涉的深化及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设计工作以及相关报审工作,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工作)、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包括按业主要求完成工期采取的相关措施)、环保等全面负责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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