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内市区财采〔2025〕318号)
【招标结果】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内市区财采〔2025〕318号):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内江市 | 采购单位 | 内江市市中区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市中区“为你而来相伴成长”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内江灵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N5110022024000089
二、项目名称:市中区“为你而来相伴成长”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耐羽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金科天宸十三街区西荣路31号附8号
法定代表人:袁厚芳
被投诉人1:内江市市中区民政局
住所地:内江市市中区人民路65号
法定代表人:申太友
被投诉人2: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翡翠国际社区一期47号楼幢1单元第2层1-2-1号、第3层1-3-1号、第3层1-3-2号
法定代表人:***
相关供应商:内江灵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住所地: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梧桐路1号2幢2单元4楼12号
法定代表人:***
四、基本情况
重庆耐羽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服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就市中区“为你而来相伴成长”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5110022024000089)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5年1月20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1月21日收到投诉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评审标准使用没有具体判断标准的表述,扩大了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12月25日,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涉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5年1月6日,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涉案项目评审活动;2025年1月7日,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涉案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内江灵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交金额***.00元;截至目前,涉案项目已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履行过程中。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
2025年2月20日
二、项目名称:市中区“为你而来相伴成长”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耐羽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金科天宸十三街区西荣路31号附8号
法定代表人:袁厚芳
被投诉人1:内江市市中区民政局
住所地:内江市市中区人民路65号
法定代表人:申太友
被投诉人2: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翡翠国际社区一期47号楼幢1单元第2层1-2-1号、第3层1-3-1号、第3层1-3-2号
法定代表人:***
相关供应商:内江灵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住所地: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梧桐路1号2幢2单元4楼12号
法定代表人:***
四、基本情况
重庆耐羽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服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就市中区“为你而来相伴成长”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5110022024000089)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5年1月20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1月21日收到投诉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评审标准使用没有具体判断标准的表述,扩大了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12月25日,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涉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5年1月6日,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涉案项目评审活动;2025年1月7日,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涉案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内江灵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交金额***.00元;截至目前,涉案项目已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履行过程中。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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