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智慧食堂商超材料配送(第二次)服务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四川达州市 发布日期:2025-03-07

【招标结果】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智慧食堂商超材料配送(第二次)服务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达州市 采购单位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智慧食堂商超材料配送(第二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达州凌彩商贸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达州市达川区分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智慧食堂商超材料配送(第二次)服务采购项 目中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 中标人:达州凌彩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98.40万元 中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达州市达川区分公司 中标价格:66.40万元 二、其他: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达州凌彩商贸有限公司为第一 份额中选人,成交金额含税价:***.00元,税率1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达州市达 川区分公司为第二份额中选人,成交金额含税价:664000.00元,税率9%。 公示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1日,共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 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 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 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邮箱地址:【250110793@qq.com 异议联系人: *** 异议联系人地址:通川区东城壕巷80号南七楼 异议联系人电话:*** 日期:2025年3月6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达州通服纪委办。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东城壕巷82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25011079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32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四川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