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英县民政局大英县2025年60岁及以上特困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遂宁市 发布日期:2025-03-14

【招标公告】大英县民政局大英县2025年60岁及以上特困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更正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遂宁市 采购单位 大英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博瑞帆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大英县2025年60岁及以上特困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RXF【2025】00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英县2025年60岁及以上特困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为避免产生歧义,以本次发布采购的公告为准。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概括:
根据《大英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大卫发〔2020〕13号)文件精神,大英县民政局拟为大英县60周岁及以上特困老年人对象,每人购买一份50元/年的意外伤害险。保险人负责保险产品的宣传推广和提供优质的保险咨询、查询、索赔、投诉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知情权,顺畅服务流程,缩短理赔时限,及时改进和解决保险服务中的问题。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使用专门的险种代码和条款并作好公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政府统保的被保险人、保险周期、理赔金额等各类信息。
二、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0.99万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99万元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万元)

所属行业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1
 
 
养老服务
60岁及以上特困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2198名
 
 
10.99
(万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报价要求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数量
单价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60岁及以上特困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2198名
 
 
50(元)
 
10.99
(万元)
 
总价
1.响应报价=单价x数量。 2. 报价要求中的单价是指单价的最高限价。

 
 
三、技术要求
采购内容
固定保险费
60岁及以上特困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50元/人/年

(一)被保险人
1、大英县60岁及以上特困老年人对象。
(二)保险期限
服务期限:1年(从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24 时止),有效期为3年,保险合同一年一签。采购完成后,以采购合同约定时间为生效日。采购人按每人一年一份为被保险人投保。保险人及时签订保险单并发放保险凭证,确保被保险人的知情权和受益权。
(三)目标任务
为大英县60岁及以上特困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分担养老风险和家庭负担,应赔尽赔率不低于100%。
(四)保险保障金额(保险金)
1.意外身故保险金:免赔额0元,赔付比例100%,基础保险金额30000元;
2.意外残疾保险金,根据残疾等级按一定比例给付保险金:免赔额0元,赔付比例100%,基础保险金额30000元;
3.意外伤害住院报销金额:免赔额100元,赔付比例100%,基础保险金额5000元;
4.公共交通(火车、汽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免赔额0元,赔付比例100%,基础保险金额25000元;
5.公共交通(火车、汽车)意外残疾保险金,根据残疾等级按一定比例给付保险金:免赔额0元,赔付比例100%,基础保险金额25000元;
6.住院津贴:50元/天(全年限180天)。
(五)统保内容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生产生活各种场所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即意外伤害,应得到相应保险保障。意外伤害包括但不限于居家生活、入住养老服务机构、乘坐各类交通工具、在公共场所活动、外出旅游时发生的交通事故、火灾、溺水、磕碰、摔跤、高空坠物、煤气中毒、动物伤人、烧烫伤等各种意外伤害。具体类型为:
1、意外伤害伤残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保险人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 0083—2013)规 定,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10级281项)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 例给付伤残保险金,最高给付按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无限定赔付次数。
2、意外伤害身故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扣除本保险年度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3、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镇级医疗卫生院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日数以180日为限。
4、意外伤害门诊医疗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及以内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实际发生并支出的费用,保险人在扣除已从医疗保险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部分( 不含重点救助对象的政府救助部分)以及合同约定的免赔部分后,对其他部分按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以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5、其他
(1)政府统保对象可额外自费购买与统保险种类似的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险种,保险人应平等对待,按照独立赔付原则做好不同险种的理赔服务。
 
四、服务要求
(一)开展全方位宣传工作,实现服务对象应保尽保,防止漏保。
(二)保险人须对被保险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实行定期回访,及时征求被保险人的意见,改进服务。
(三)保险人须设置全天24小时报案服务电话,并对办理业务作出详细计划。
(四)当被保险人出险后,由保险人负责搜集、整理理赔所需的全套有效单证。在单证齐备的情况下,保险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赔款支付。
(五)保险人每季度向采购人报告正式的理赔情况及工作开展的相关信息,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按时提供相关数据及信息。
(六)保险人按要求将统保工作信息录入指定信息系统。
(七)保险人应服从采购人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 遵守采购人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则制度,做到文明、安全实施。采购人有权对保险人派出的素质不足的工作及业务人员提出更换,保险人应积极配合,并及时更换优质人员。
(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全责,与采购人无关。
(九)保险人应实行限时勘查制度,当接到被保险人的报案后,保险人须在15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赶到现场。
(十)承保业务办理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承保工作。
(十一)后续服务:保险人须配置后续服务专线电话。项目后续服务期为整个保险合同期。在后续服务期内,任何因保险人服务质量出现问题的,保险人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15分钟内响应, 30分钟内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英县民政局     
地址:大英县卓筒大道7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博瑞帆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死海东街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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