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3月21日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5第279场)
【招标公告】3月21日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5第279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南充市 | 采购单位 | 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 项目名称 | 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5第279场)
受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仓内小麦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销售详情:
1.出库费:无。
3.出库条件:买方仓门自提,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卖方凭买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散粮出库,买方出库车辆需服从卖方相关安排。
4.水杂增减量: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标〔2024〕198号)执行。
5.其他要求:①合同结算数量以卖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②买方运输货物车辆必须使用南充市政策性粮油“一链监”全程追溯系统,司机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全程使用“一链监”GPS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由卖方提供),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符合国标《GB1351-2023小麦》三级及以上质量标准,卖方对原粮产地和生产年份(2025年产)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拒收红小麦。①水分≤12.5%,>13%拒收。②容重≥760g/L。③严禁新陈混装,无虫,色泽气味正常。混装粮、虫粮、异味粮拒收。④面筋吸水量≥185%。⑤此批小麦要求卖方发运过风筛后的净粮,杂质总量≤0.8%,其中矿物质≤0.4%。杂质超标部分经买方整理过筛达标后入仓,整理筛下物及整理费用由卖方承担。⑥不完善粒≤7.0%。⑦呕吐毒素≤800ug/kg、赤霉烯酮≤50ug/kg,重金属镉≤0.08mg/kg,重金属铅(省外采购)≤0.18mg/kg,农药残留按四川省粮食和物质储备局文件川粮局函【2021】91号执行,超标拒收。
2.包装要求:散装。
3.入库费:无。
4.入库条件:卖方负责送货到买方指定仓前,经初检合格后入仓。承载物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运输安全标准,集装箱到库的,原则上只接收敞顶式集装箱,篷布拆解费用由卖方承担。若封闭式集装箱到库,产生的粮食翻倒费用由卖方承担。
5.其他要求:①成交合同入库结算数量以买方地磅为基准。②一个仓间只能是一个产地。③本次采购价格为货到仓前价,合同成交后,若卖方出现拒绝履约、迟不履约、沉默应对等情形,均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另行采购,另行采购导致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价差损失、导致买方超架空期的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卖方承担。④卖方运输货物车辆必须使用南充市政策性粮油“一链监”全程追溯系统,司机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全程使用“一链监”GPS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由买方提供),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5年8月1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6月10日,出库期截止到2025年6月15日,2025年5月5日前出库标的数量50%以上。
(三)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5年8月1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5年8月10日前完成入库,2025年7月1日前入库标的数量50%以上。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
(四)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3月21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九、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7(传真)财务QQ群: 456722361
《检验报告》将于2025年3月18日上传至本公告附件中
交易会公告
(2025第279场)
受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不完善粒 | 容重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矿物质 | 面筋吸水量g/mg KOH | 出库能力(吨/天) |
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 江南库区 | 32 | 河南 | 2021 | 小麦 | 2 | 3499.21 | 4.3 | 784 | 0.3 | 11.7 | 正常 | 未检出 | 200 | 200 | |
26 | 四川 | 1 | 4.9 | 790 | 0.5 | 11.8 | 正常 | 未检出 | 194 | |||||||
24 | 四川 | 1 | 4.6 | 790 | 0.5 | 11.3 | 正常 | 未检出 | 201 | |||||||
七里库区 | 2 | 河南 | 2021 | 小麦 | 2 | 6200.79 | 5.0 | 786 | 0.3 | 12.1 | 正常 | 未检出 | 205 | |||
4 | 四川 | 2020 | 2 | 4.4 | 772 | 0.3 | 11.4 | 正常 | 未检出 | 194 | ||||||
5 | 四川 | 2020 | 2 | 5.2 | 776 | 0.4 | 11.2 | 正常 | 未检出 | 198 | ||||||
合计 | 9700 |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仓内小麦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不完善粒 | 容重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入库能力(吨/天) | 固定价(元/吨) |
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 江南库区 | 以实际仓间为准 | 河南、安徽、四川 | 2025 | 小麦 | 三级及以上 | 3499.21 | ≤7.0 | ≥760 | 杂质总量≤0.8,其中矿物质≤0.4 | ≤12.5 | 正常 | 150 | 2650 | |
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 七里库区 | 以实际仓间为准 | 河南、安徽、四川 | 2025 | 小麦 | 三级及以上 | 6200.79 | ≤7.0 | ≥760 | 杂质总量≤0.8,其中矿物质≤0.4 | ≤12.5 | 正常 | 150 | 2650 | |
合计 | 9700 |
销售详情:
1.出库费:无。
3.出库条件:买方仓门自提,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卖方凭买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散粮出库,买方出库车辆需服从卖方相关安排。
4.水杂增减量: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标〔2024〕198号)执行。
5.其他要求:①合同结算数量以卖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②买方运输货物车辆必须使用南充市政策性粮油“一链监”全程追溯系统,司机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全程使用“一链监”GPS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由卖方提供),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符合国标《GB1351-2023小麦》三级及以上质量标准,卖方对原粮产地和生产年份(2025年产)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拒收红小麦。①水分≤12.5%,>13%拒收。②容重≥760g/L。③严禁新陈混装,无虫,色泽气味正常。混装粮、虫粮、异味粮拒收。④面筋吸水量≥185%。⑤此批小麦要求卖方发运过风筛后的净粮,杂质总量≤0.8%,其中矿物质≤0.4%。杂质超标部分经买方整理过筛达标后入仓,整理筛下物及整理费用由卖方承担。⑥不完善粒≤7.0%。⑦呕吐毒素≤800ug/kg、赤霉烯酮≤50ug/kg,重金属镉≤0.08mg/kg,重金属铅(省外采购)≤0.18mg/kg,农药残留按四川省粮食和物质储备局文件川粮局函【2021】91号执行,超标拒收。
2.包装要求:散装。
3.入库费:无。
4.入库条件:卖方负责送货到买方指定仓前,经初检合格后入仓。承载物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运输安全标准,集装箱到库的,原则上只接收敞顶式集装箱,篷布拆解费用由卖方承担。若封闭式集装箱到库,产生的粮食翻倒费用由卖方承担。
5.其他要求:①成交合同入库结算数量以买方地磅为基准。②一个仓间只能是一个产地。③本次采购价格为货到仓前价,合同成交后,若卖方出现拒绝履约、迟不履约、沉默应对等情形,均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另行采购,另行采购导致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价差损失、导致买方超架空期的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卖方承担。④卖方运输货物车辆必须使用南充市政策性粮油“一链监”全程追溯系统,司机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全程使用“一链监”GPS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由买方提供),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5年8月1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6月10日,出库期截止到2025年6月15日,2025年5月5日前出库标的数量50%以上。
(三)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5年8月1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5年8月10日前完成入库,2025年7月1日前入库标的数量50%以上。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
(四)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3月21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九、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7(传真)财务QQ群: 45672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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