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安市前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市前锋区红辉片区、法治广场片区、耍街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总体策划方案公开征集邀请公告
【招标公告】广安市前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市前锋区红辉片区、法治广场片区、耍街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总体策划方案公开征集邀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广安市 | 采购单位 | 广安市前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安市前锋区红辉片区、法治广场片区、耍街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总体策划方案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广安市前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集人)委托,拟对广安市前锋区红辉片区、法治广场片区、耍街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总体策划方案进行公开征集,欢迎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应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XHX2025055。
2.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红辉片区、法治广场片区、耍街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总体策划方案。
3.项目地址:广安市前锋区。
4.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5.规划范围:项目规划策划范围约2平方公里,重点规划芦溪河十里画廊两岸为核心区面积约0.5平方公里。
二、应征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本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件印。
2.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主创设计师及投入项目团队人员应为应征单位在册人员,主创设计师必须直接参与本次设计全过程;
4.业绩要求:应征人近五年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集中面积不低于2平方公里的类似项目策划,并已落地实施。
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企业原已取得的入川信息纸质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注: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
三、方案征集方式
1.本次方案征集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
2.评审原则:评审委员会按征集文件评审要点打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对应征人进行排序,评选出第一名至第三名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征集人与第一名签订服务合同,由第一名负责按照征集人要求对方案进行深化设计,总包干费用¥5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与第二、第三名分别签订奖励合同,奖励第二名策划单位¥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奖励第三名策划单位¥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四、征集邀请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5年3月22日8时30分-2025年3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现场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络报名节假日可能会存在延迟确认;
(二)获取地点: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鑫鸿大楼303室)。
(三)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质类项目证明材料,应包含:
(1)应征人承诺书;
(2)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5)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2.业绩类项目证明材料,应包含:
(1)业绩情况证明,提供公司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清单;
(2)业绩项目简要说明,包括项目介绍、所承担的设计内容、主创设计师、专业负责人及分工、业主情况及联系方式、项目完成情况(在建或完成)、项目效益等内容;
(3)业绩项目中选通知书、委托合同、项目证明图片(实景照片或设计图等)。
3.主创设计师执业及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
(1)主创设计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和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
(2)主创设计师注册在应征单位的证明材料;
(3)主创设计师直接参与本次设计全过程的承诺书;
(4)主创设计师主导过的类似项目汇总表;
(5)主创设计师主导过的类似简要说明材料,包括项目介绍、所承担的设计内容、主创人员及分工、业主情况及联系方式、项目完成情况(在建或完成)、项目效益等内容;
(6)主创设计师主导过的类似项目证明材料:如项目证明图片(实景照片或设计图等)、项目中选通知书或委托合同、相关设计成果签字页等。
4.拟投入项目团队类项目证明材料,应包含:
(1)拟投入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
(2)拟投入项目团队成员简历,含专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3)拟投入项目团队成员为应征单位在册人员的证明材料;
5.应征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意:上述资质文件、营业执照、中选(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职称证明、设计文件等可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承诺书、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清单、汇总表、说明、证明材料等须提交原件,所有报名文件须加盖应征单位鲜章,联合体应征的须加盖各联合体成员单位鲜章。
2.同现场报名或者网络报名,网络报名人员点击此处链接(https://sourl.cn/Gbrz5e),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扫描件,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将发送短信通知,邀请文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申请人报名所留邮箱。
(四)本项目公开征集文件有偿获取售价:
1.本项目公开征集文件人民币200元/份,成本构成包括系统技术维护费、资料打印装订费用、设备损耗折旧等;
2.征集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公开征集文件购买费用(不接收现金,公开征集文件售后不退,征集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注明“方案征集资料费”;
3.公开征集文件购买费用以采购代理机构到账情况为准,在获取公开征集文件截止时间未到账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公开征集文件收款银行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收款账号:7222 0100 0563 8332 6
联行号:3136 7379 0006
4.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公开征集文件的申请人,其响应将被拒绝。
五、资格预审
1.本项目须进行资格预审;
2.征集人根据报名单位数量及各报名单位提交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资质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主创设计师简介、拟投入项目团队等资料进行资格预审,按照预审评分要求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取得分前8家单位作为应征单位(第8名分值相同的情况下均作为应征单位),参与本项目的策划方案征集;
3.资格预审通过家数不超过8家的,所有通过单位均作为应征单位,参与本项目的策划方案征集;
4.通过资格预审不足3家的,本次征集活动流标;
5.通过资格预审且得分在70分及以上不足3家的,本次征集活动流标;
6.资格预审时间:2025年3月24日。
7.资格预审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备注 |
设计资质 (10分) | 1.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得10分; 2.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得10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 |
应征人 业绩 (14分) | 1.应征人2021年1月以来完成1个类似业绩得6分; 2.应征人2021年1月以来,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得4分; 本项最高得14分,类似业绩指集中面积不低于2平方公里的类似项目策划,并已落地实施。 | |
主创设计师业绩 (14分) | 1.主创设计师2021年1月以来完成1个类似业绩得7分; 2.主创设计师2021年1月以来完成2个类似业绩得14分; 本项最高得14分,类似业绩指集中面积不低于2平方公里的类似项目策划,并已落地实施。 | |
拟投入项目团队 (62分) | 旅游规划专业人员(15分): 1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旅游中级及以上策划师职称得10分,具有旅游策划助理职称得6分,最高得10分; 2.设计人员是旅游规划专业每人得2.5分,最高得5分。 本项最高得15分。 | |
城乡规划(或土地利用规划)专业人员(15分): 1.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得10分,具有规划设计师高级及以上职称得9分,具有规划设计师中级职称得6分,最高得10分; 4.设计人员是规划类专业每人得2.5分,最高得5分; 本项最高得15分。 | ||
风景园林专业人员(15分): 1.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风景园林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0分,具有风景园林类专业中级职称得7分,最高得10分; 2.设计人员是风景园林类专业每人得2.5分,最高得5分; 本项最高得15分。 | ||
建筑专业人员(15分): 1.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质得10分,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8分,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质得7分,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职称得6分,最高得10分; 2.设计人员是建筑类专业每人得2.5分,最高得5分; 本项最高得15分。 | ||
市政工程专业人员(2分): 设计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
六、应征资格通知
通过资格预审的应征单位,征集单位将于资格预审当天通过电话、短信通知,通过电子邮箱发放正式通知文件(扫描件)。
七、应征保证金的缴纳
(一)本项目应征保证金:¥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应征保证金由应征人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并在2025年3月25日18时00分00秒前到达指定账户(备注栏注明:方案应征保证金)。
(二)应征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收款账号:7222 0100 0563 8332 6
联行号:3136 7379 0006
(三)应征保证金退还
未中选人的应征保证金,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选人的应征保证金,在与征集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四)应征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在竞选邀请文件规定的竞选截止时间后撤回申请文件的;
2.在征集人确定中选人以前放弃中选候选资格的;
3.中选后放弃中选、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选通知书的;
4.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选邀请文件的规定与征集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选邀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应征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竞选有效期内,应征人在整个竞选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八、应征文件递交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9时30分00秒。
2.递交地点为: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前锋区民生路1号广安市前锋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九、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广安鑫鸿集团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征集人:广安市前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广安市前锋区碑梁子街2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7 0054 6032
代理机构: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303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7 2861 8592 / 0826-2351 823
十一、其他
1.代理机构已建立招采信息咨询记录系统,本公告所留联系方式仅用于报名方式、报名文件获取、项目(服务)内容咨询,请勿询问报名情况、保证金缴纳等涉密信息,感谢支持合作。
2.征集人不组织项目实地考察,应征人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并对因踏勘现场、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意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等承担全部责任。
3.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征集人及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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