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绵阳辖区职工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绵阳市 发布日期:202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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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绵阳市 采购单位 四川瑞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绵阳辖区职工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框架协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绵阳辖区职工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绵阳辖区职工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框架协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18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HTC-HW-2025-0183
    项目名称 绵阳辖区职工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框架协议)
    预算金额 9711万元/年(各包预算详见附件表1)
    最高限价(如有) 以食堂大宗物资采购结算率为最高限价,其中:包1米面油、干杂、调味品类结算率最高限价为88%;包2鲜分割肉类结算率最高限价为90%包3冷冻冷藏制品类、家禽、水产类结算率最高限价为90%包4蔬菜、豆制品、禽蛋、粮食制品类结算率最高限价为90%包5水果类结算率最高限价为90%包6即食食品结算率最高限价为90%包7物料、低值易耗结算率最高限价为90%。 结算率:指供应商实际收到的结算金额与基准价的比率,该比率体现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分担机制,计算公式为:结算率=结算金额/基准价×100%
    采购需求 (1)为提升中物院职工餐整体保障水平,实行食材统一采购模式,发挥规模效应,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食材品质,四川瑞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拟就食堂日常所需的物资启动本次采购活动。本项目共分为7个包,包号及内容详见附件表1。各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本项目框架协议价格形式采用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是在框架协议中约定的最高价格(即本次各入围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在采购任务实施时,与入围供应商采用比价等竞价方式确定比最高限价更优惠的价格,从而确定实际执行采购任务的供应商)。
包1-6各包参加征集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分别不得少于12家,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数量的1/2,各入围6家,二次竞价时委托报价最低前3家供货;包7参加征集活动的供应商数量不得少于4家,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数量的1/2,入围2家,二次竞价时委托报价最低的1家供货。开展征集活动时,单包供应商数量不足最低限额,该包采购活动终止,待后续重新开展。
(3)服务地点:四川省绵阳市区13个服务点、区县3个服务点,江油市区1个服务点、区县1个服务点,广元区县2个服务点。
    合同履行期限 3年,框架协议一年一签订,供货协议竞价后签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投标人不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及四川瑞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包1、3、4、6:供应商需具有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登记表》或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
包2、5、7: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时间:2025-03-24 09:00:00 至 2025-04-01 17: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
    方式 需按“包”分别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需按照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平台流程完成注册后,方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①现场获取:投标人委托经办人持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投标人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自然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4)标书款转款凭证; (5)投标人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②远程获取: 投标人将下列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guwanqiu@xhtc.com.cn),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自然人获取招标文件无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4)标书款转款凭证; (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注: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售价 人民币300元/每包。 获取文件的费用直接汇款到以下账户(汇款时请注明包号):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银行账号:6232593799021149318; 注:此账号只针对本次项目,请在汇款备注中注明缴费单位名称(单位对公账户转款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04-18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本项目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本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http://shop.caep.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瑞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联系方式 *** ***(获取文件咨询)、张晟 18280855825(采购文件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晟
    电话 18280855825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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