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全院“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服务二次信息征集

所属地区:四川宜宾市 发布日期:2025-03-26

【招标公告】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全院“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服务二次信息征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宜宾市 采购单位 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我院拟对“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服务进行二次信息征集,邀请有资质有能力的公司参与。
一、征集内容

项目名称

“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服务

要求

一、 服务范围:
院本部A、B区,李庄院区,民主路口腔医院。
二、 服务要求:
1.服务商需严格按照国卫办医发[2017]30号文件规定的可回收物进行集中,不得混入其他垃圾或医疗废物。
2.服务商需自行提供到医院回收的交通工具及运送。
3.服务商为甲方各院区提供每周到院一次回收称重及转运服务。
4.服务商严禁对可回收物进行非法回收利用。
三、 资质要求:
1. 资质要求:
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证。
拥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废物处理资质。
符合医疗废物处理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2. 技术要求:
具备专业的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技术。
能够提供高效、安全的回收处理方案。
拥有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3. 管理要求: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具备应急预案和风险控制措施。
能够提供详细的处理记录和报告。

说明

本院编制床位750张,服务商自行根据床位数进行报价

备注

第一次信息征集提交报名资料的商家不用再次提交。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必须具备的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文件;
2.类似业绩;
3.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及相关审计报表;
4.信息征集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及其他商家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一份即可(格式自拟,为节约成本不一定需要制作成专业标书样式),不需以密封形式提交,封面上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注]:此次报名提交资料不需提交报价单,请现场论证时以密封形式提交报价单。递交信息征集文件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信息征集文件须加盖报价单位鲜章;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信息征集。
四、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接受,不收取任何费用。
2025年4月1日15:00,在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六楼会议室(涌泉街31号)进行现场论证,报名商家需到现场参与。
五、报名地点
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涌泉街31号(原交通局)六楼采购办,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联系人:王老师、卢老师,联系电话:0831-8226408。
项目咨询:邓老师 13508182020
六、监督及投诉电话:
院纪委联系电话:0831-824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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