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油市彰明镇昌隆村十二组水产养殖项目鱼池开挖附产连砂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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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绵阳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江油市彰明镇昌隆村十二组水产养殖项目鱼池开挖附产连砂石处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 | GR2025SC1000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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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油市彰明镇昌隆村十二组水产养殖项目鱼池开挖附产连砂石处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江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21,528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5-03-26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评估报告: 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披露事项 1、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为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移交凭据。出让总量以自然资源局委托四川聚宝盆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四川艺玉绿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江油市昌隆村十二组水产养殖项目鱼池开挖附产的连砂石资源调查报告》为准。 2、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标的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功能、性能及完整性等问题,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第三方单位对标的物进行全面勘察、测绘、鉴定,并充分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3、砂石由受让方组织清运,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对标的物的挖采及运输过程中,受让方必须采取积极的安全、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合规。在挖采、装运施工全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等均由受让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4、受让方在挖采和运输过程中如需报相关部门审批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标的物运输车辆由受让方自行组织,受让方需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聘请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公司进行爆破、挖采等作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应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施工、挖采、运输,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7、本次转让的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成交后,转让方按照成交金额向受让方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8、其他内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资料。 9、本次标的看货联系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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