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四川】川药招〔2025〕71号关于开展第十批国家集采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申报确认工作

所属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布日期: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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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成都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各相关企业:
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Y-YD2024-2)》和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规范稳妥实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要求,现就开展第十批国家集采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申报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艾司洛尔注射剂/盐酸艾司洛尔氯化钠注射液、氨基己酸注射剂/氨基己酸氯化钠注射剂、多巴酚丁胺注射剂、间羟胺注射剂、氯化钾注射剂、纳洛酮注射剂、尼莫地平注射剂、去甲肾上腺素注射剂、硝酸异山梨酯注射剂/硝酸异山梨酯氯化钠注射剂/硝酸异山梨酯葡萄糖注射剂、新斯的明注射剂等10个品种的各中选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
(二)除本省的中选企业和备供企业外,供应清单中相关药品的其他中选企业,均有资格参与本次申报工作。
(三)严格按照供应清单中品规申报,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三、确认规则
符合要求且有供应意向的企业,应在4月3日17:00前提交相关资料,每个品种确定1家第二备供企业,具体规则如下:
(一)申报价格低的优先,涉及差比价关系参照相关集采文件规则执行。
(二)申报价格相同的,2024年度在四川省平台采购量大(按医疗机构实际配送数据统计)的优先。如相关企业在我省均无销售纪录,以国家第十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低的优先。
四、参与方式
(一)递交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和《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四川省第二备供企业供应承诺书》(附件2)。
(二)递交方式及要求
现场递交。申报材料需密封,并标明申报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或由被授权人签字。
(三)递交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5年3月28日—4月3日。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北三街82号德盛大厦2层。
联系电话:***2  ***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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