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犍为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乐山市
发布日期: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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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乐山市 |
采购单位 |
犍为县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犍为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犍为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25)024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
一、招标条件
本犍为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4万元/年,招标人为犍为县人民检察院。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人犍为县人民检察院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本项目物业管
理服务区域包含办公公共区域和厨房作业区,本项目采购预算29.4万元/年,本
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三年延用,实行办法为一年一考核合同一年一签,参照《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一
)款之规定,拟采用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服务供应
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犍为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犍为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6.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具体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12楼3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1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12楼3号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犍为县人民检察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犍为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犍为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12楼3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挲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磋商邀请
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组织机构)受犍为县人民检察院(采购
人)委托,拟对犍为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洽谈。
一、项目编号:JTZB(2025)024号
二、项目名称:犍为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且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简介:
本项目采购人犍为县人民检察院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
区域包含办公公共区域和厨房作业区,本项目采购预算29.4万元/年,本项目采
取一次采购三年延用,实行办法为一年一考核合同一年一签,参照《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一)款之
规定,拟采用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服务供应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6.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进行采购;参照川财采<2022>78号文件,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
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
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
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
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
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供应商报名及磋商件获取时间、地点:
本项目报名费用:人民币500元/份。
1、本项目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
自2025年4月_1日至2025年4 月10 日9:00-
17:00将报名资料(包括介绍信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费支付页面
截图、所报包数),发送至1209646111@qq.com邮箱进行报名。介绍信格式自拟
C
2、磋商文件获取:对符合上述要求的,以代理机构1209646111@qq.com邮
箱收到供应商报名资料时间为准,代理机构将以1209646111@qq.com邮箱将磋商
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在介绍信中提供的邮箱,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磋商资
格不得进行转让。
特别说明:
1、上述电子邮件报名方式为取获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唯一方式,本项目不接
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
2、各供应商务必写明准确、有效的磋商文件接收邮箱地址,否则导致的后
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报名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介绍信应当加盖单位鲜
章后扫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介绍信应当签名并盖手印后扫描。
报名费支付:
供应商支付报名费时,须以支付宝支付方式,并备注报名供应商名称,若备
注内容超过10字的,可简写供应商名称。
报名费支付号码: 18148083744(杨潇)
注:
1)采购文件发出后报名费不予退还,供应商磋商资格不得进行转让。
2)在本项目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出示加盖单位鲜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0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明。
3)介绍信格式自拟。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
日14:00 (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5年4月11日14:00 (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并提交。
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快递的磋商响应文件。
十、磋商地点: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12楼3号。
十一、本项目采购活动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犍为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玉津镇天生园街378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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