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4月7日广元市利州区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5第363场)--第七届全国粮食交易大会
【招标公告】4月7日广元市利州区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5第363场)--第七届全国粮食交易大会: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广元市 | 采购单位 | 广元市利州区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 项目名称 | 广元市利州区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元市利州区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5第363场)
受广元市利州区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散装菜籽油 。
2.出库费:无出库费用。
3.出库条件:日出库能力100吨。
4.其他要求: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罐内菜籽油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买方不得拒绝清罐提货。若卖方罐内菜籽油出现损耗,以实际出库数量进行结算。若实际出库数量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买方仍按该合同的实际成交单价支付货款。结算数量以承储库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①入库菜籽油必须是2025年加工生产的非转基因菜籽油,酸价(KOH)≤1.5 mg/g,过氧化值≤0.15(g/100g),不溶性杂质≤0.05%、水分及挥发物≤0.12%、无掺混,其他质量标准须符合(GB/T1536-2021)国家标准二级及以上。②加热试验(280℃):允许微量析出物和油色变深,但不得变黑;掺伪试验: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铅(限量以Pb计)≤0.08mg/kg、总砷(限量以As计)≤0.1mg/kg、黄曲霉毒素B1限量≤10ug/kg、棕榈酸(C16:0)≤4.5;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储存品质指标符合宜存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塑化剂含量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中“塑化剂”污染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国市监食生[2019]214号要求。③对初检不合格的,买方有权拒收,初检结果只判断是否入库,初检不作为整罐验收是否合格的依据。全部菜籽油入罐完毕后,若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买方有权退货。若数量验收不足,则由卖方在十日内补足质量合格的菜籽油给买方。因拒收、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违约责任由卖方全部承担和赔偿。
2.包装要求:散装 。
3.入库费:无入库费用 。
4.入库条件:日入库能力100吨。
5.其他要求:(1)卖方负责送货到广元市利州区宝轮库区2号油罐,计量以买方存储库点地磅数量为准,并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查报告及2025年加工生产新油证明;(2)标的货源产地须为同一省份、同一品种、同一批次;(3)合同成交后,若卖方出现拒绝履约、迟不履约、沉默应对等情形,均视为合同违约,买方有权另行采购,另行采购导致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价差损失、导致买方超出政策文件规定入库期限的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卖方承担;(4)因履约产生的争议在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5)竞得方在运输过程中须严格执行《GB/T 30354-2013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相关要求。
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5年5月2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4月15日,出库期截止到2025年4月15日。本次采购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4月25日,采购入库时间截止到2025年4月30日。
(三)采购部分结算方式:入库完毕后先结算80%货款,剩余20%货款待该批菜籽油完成全部入库后,采购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选定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由供货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若抽样检验不合格,做退货处理,供货方最迟于10日内补发足额的合格菜籽油给采购方,并承担退货造成的一切费用。若供货方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合格菜籽油入库的,视为供货方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4月7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5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九、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7(传真)财务QQ群: 456722361
交易会公告
(2025第363场)
受广元市利州区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酸值 | 过氧化值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出库能力(吨/天) |
25lh461 | 广元市利州区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 | 宝轮库区 | 2号罐 | 四川 | 2023年 | 压榨菜籽油(非转基因) | 二级 | 200 | 2.0 | 0.22 | 0.01 | 0.05 | 正常 | 100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酸值 | 过氧化值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入库能力(吨/天) | 固定价(元/吨) |
广元市利州区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 | 宝轮库区 | 2号罐 | 国内 | 2025年 | 压榨菜籽油 (非转基因) | 二级及以上 | 200 | ≤1.5 | ≤0.15 | ≤0.05 | ≤0.12 | 正常 | 100 | 9400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散装菜籽油 。
2.出库费:无出库费用。
3.出库条件:日出库能力100吨。
4.其他要求: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罐内菜籽油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买方不得拒绝清罐提货。若卖方罐内菜籽油出现损耗,以实际出库数量进行结算。若实际出库数量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买方仍按该合同的实际成交单价支付货款。结算数量以承储库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①入库菜籽油必须是2025年加工生产的非转基因菜籽油,酸价(KOH)≤1.5 mg/g,过氧化值≤0.15(g/100g),不溶性杂质≤0.05%、水分及挥发物≤0.12%、无掺混,其他质量标准须符合(GB/T1536-2021)国家标准二级及以上。②加热试验(280℃):允许微量析出物和油色变深,但不得变黑;掺伪试验: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铅(限量以Pb计)≤0.08mg/kg、总砷(限量以As计)≤0.1mg/kg、黄曲霉毒素B1限量≤10ug/kg、棕榈酸(C16:0)≤4.5;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储存品质指标符合宜存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塑化剂含量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中“塑化剂”污染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国市监食生[2019]214号要求。③对初检不合格的,买方有权拒收,初检结果只判断是否入库,初检不作为整罐验收是否合格的依据。全部菜籽油入罐完毕后,若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买方有权退货。若数量验收不足,则由卖方在十日内补足质量合格的菜籽油给买方。因拒收、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违约责任由卖方全部承担和赔偿。
2.包装要求:散装 。
3.入库费:无入库费用 。
4.入库条件:日入库能力100吨。
5.其他要求:(1)卖方负责送货到广元市利州区宝轮库区2号油罐,计量以买方存储库点地磅数量为准,并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查报告及2025年加工生产新油证明;(2)标的货源产地须为同一省份、同一品种、同一批次;(3)合同成交后,若卖方出现拒绝履约、迟不履约、沉默应对等情形,均视为合同违约,买方有权另行采购,另行采购导致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价差损失、导致买方超出政策文件规定入库期限的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卖方承担;(4)因履约产生的争议在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5)竞得方在运输过程中须严格执行《GB/T 30354-2013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相关要求。
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5年5月2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4月15日,出库期截止到2025年4月15日。本次采购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4月25日,采购入库时间截止到2025年4月30日。
(三)采购部分结算方式:入库完毕后先结算80%货款,剩余20%货款待该批菜籽油完成全部入库后,采购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选定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由供货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若抽样检验不合格,做退货处理,供货方最迟于10日内补发足额的合格菜籽油给采购方,并承担退货造成的一切费用。若供货方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合格菜籽油入库的,视为供货方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4月7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5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九、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7(传真)财务QQ群: 45672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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