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乐山峨眉高桥35kV变电站升压扩建工程(变电部分)110kV电力电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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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乐山市 | 采购单位 |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新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乐山峨眉高桥35kV变电站升压扩建工程(变电部分)110kV电力电缆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乐山峨眉高桥 35kV 变电站升压扩建工程(变电部分)110kV 电力电缆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LD-ED(2025)-WZCS-003)
一、内容:
本项目对原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中第 7 条“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内容进行更正:
原内容为“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 术平均价 90%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 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 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 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更正为“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 购预算 80%且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85%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 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 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 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其 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分公司。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分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 350 号 CBD 写字楼 11 楼 1120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59651439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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