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人保财险四川省成都市分公司非诉法律服务律师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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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中宇合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人保财险四川省成都市分公司非诉法律服务律师库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人保财险四川省成都市分公司非诉法律服务律师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0
人保财险四川省成都市分公司非诉法律服务律师库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人保财险四川省成都市分公司非诉法律服务律师库采购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ZYHT-ND24041-B)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四川省成都市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 四川中宇合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四川省成都市分公司非诉法律服务律师库采购项目。
1.2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不超过20家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非诉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整理、合同处理、法律支持等,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项目性质:服务。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6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响应声明。
2.9其它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5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3.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在人保集团人保e采官网(https://ec.picc.com/)上完成注册并报名登记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需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将上述资料扫描发送至137008165@qq.com 进行网络获取,邮件标题以“XX项目+磋商文件获取”命名,资料审核通过后,请供应商按照邮件回复内容进行转款缴费,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转款缴费成功视为获取成功。
3.3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10时30分00秒。
4.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至四川中宇合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锦城万达广场C座21层2102号)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4.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4.4.3 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老马路7号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宇合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锦城万达广场C座21层2101-2102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137008165@qq.com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宇合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0日
发布时间:2025-04-10
人保财险四川省成都市分公司非诉法律服务律师库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人保财险四川省成都市分公司非诉法律服务律师库采购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ZYHT-ND24041-B)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四川省成都市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 四川中宇合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四川省成都市分公司非诉法律服务律师库采购项目。
1.2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不超过20家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非诉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整理、合同处理、法律支持等,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项目性质:服务。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6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响应声明。
2.9其它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5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3.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在人保集团人保e采官网(https://ec.picc.com/)上完成注册并报名登记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需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将上述资料扫描发送至137008165@qq.com 进行网络获取,邮件标题以“XX项目+磋商文件获取”命名,资料审核通过后,请供应商按照邮件回复内容进行转款缴费,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转款缴费成功视为获取成功。
3.3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10时30分00秒。
4.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至四川中宇合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锦城万达广场C座21层2102号)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4.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4.4.3 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老马路7号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宇合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锦城万达广场C座21层2101-2102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1370081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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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宇合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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