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昭觉三河村、火普村五彩彝乡项目审核竣工结算成交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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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凉山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昭觉谷克德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昭觉三河村、火普村五彩彝乡项目审核竣工结算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昭觉三河村、火普村五彩彝乡项目审核竣工结算成交公告(招标编号:Z5134001RTK000024001)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1: 中标人: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下浮40% 二、其他: 1.项目名称:昭觉三河村、火普村五彩彝乡项目审核竣工结算 2.项目编号:Z5134001RTK0000240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成交供应商: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得分:96.50;报价下浮率:40%); 5.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 40日历天内完成。 7.评审小组人员名单:采购人代表:陈雅春;评审成员:严想、庄毅。 8.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 费,支付标准:6000元。 9.交款方式:代理服务费可以以转账、现金等方式缴纳。 收款单位: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城南支行。 收款帐号:2320632409100075179。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昭觉谷克德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昭觉县尼地乡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月海路一段正祥国际7楼出电梯右转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81554397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项目编号:Z5134001RTK000024001 昭觉三河村、火普村五彩彝乡项目审 核竣工结算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 采购人:昭觉谷克德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5年03月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7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22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26 第五章 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19 第六章 评审方法 ..............................20 第七章 合同范本 ..............................3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昭觉谷克德 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昭觉三河村、火普村五 彩彝乡项目审核竣工结算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 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5134001RTK000024001 2.采购项目名称:昭觉三河村、火普村五彩彝乡项目审核竣工结算。 3.施工合同金额:***.00元。 4.采购人:昭觉谷克德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5.代理机构: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金额:/。 三、采购项目简介: 昭觉三河村、火普村五彩彝乡项目审核竣工结算(详见磋商文件第3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00万元。 3、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 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 资料。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 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 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 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 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7.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2025年03月28日09:00至2025年04月03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7.3、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2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 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7.4、获取方式:①网上办理:(1)供应商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先自 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 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 等)。(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邮箱1815543971@qq.com。 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办理处 。 ②现场报名:(1)供应商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自行准备《报名信息 登记表》、《介绍信(格式)》。(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递交至本公司。 ③报名咨询电话:***。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 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代理机构重 新登记)。 ④报名是否成功以邮箱/现场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若发送报名资料 后未收到我公司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请致电***。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 地点。逾期送达、未按磋商文件密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 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4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 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凉山彝族自治州西 昌市月海路一段正祥国际7楼出电梯右转)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昭觉谷克德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昭觉县尼地乡 代理机构: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城南支行。 收款帐号:2320632409100075179。 通讯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月海路一段正祥国际7楼出电梯右转 邮 编:6150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1815543971@qq.com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 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网上公告和采购单位公告栏公告的方式邀请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3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4联合体不允许联合体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7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 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 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 为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 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 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 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 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 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 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9节能、环保及无线局 域网产品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涉及)一、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 参 照 《 财 政 部 发 展 改 革 委 生 态 环 境 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 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 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章(公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 六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 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 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 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六章《综合 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10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微企业)一、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若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若 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 设立,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小微企 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适用。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 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按照财库<2014> 68号 文 的 规 定 监 狱 企 业 视 同 为 小 微 企 业 。 按照财库〔2017〕141号文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 小微企业。
11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2投标(响应)保证 金本项目不涉及。
1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14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 联系电话:***
15磋商过程、结果工 作咨询联系人:***。 联系电话:***
16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到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 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7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坤迈工程项 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615000。 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
18供应商质疑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月海路一段正祥国际7楼出电梯右转 )。 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邮编:615000。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
19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昭觉谷克德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编:616150
20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即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备案。
21招标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收取: 1.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1.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 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6000元。 2、交款方式:代理服务费可以以转账、现金等方式缴纳。收款单位: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城南支行。收款帐号:2320632409100075179。
22保证金退还所需资 料(本项与本次采购 项目不存在任何关联,仅用于方便办理保 证金退还事宜)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23供应商信用融资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 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
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 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 行及其产品, 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 见磋商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 号”)。
24信用记录查询及使 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http://www.chinatax.gov.cn)等渠道查询提交了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截至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 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 事人名单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前述情形,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昭觉谷克德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2.2本次磋商的代理机构是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 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 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 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 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 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 5.6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7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 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 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 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 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 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 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 力。 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 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投标(响应)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 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 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 还,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 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响应)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六)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 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 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 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 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 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 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 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 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 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 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 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 改。 11.2 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 知供应商的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需要对磋 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开标前一天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四川坤迈工 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涉及。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 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 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 部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 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 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 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 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 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以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四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7.3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后,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 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资格证明材料和技术、服务响应材料 分册装订。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 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 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 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 的复印件; 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 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 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 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 替。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 订。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代 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 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 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 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 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 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 件。否则其投标(响应)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 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 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 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 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 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 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六章的规 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 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 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 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 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 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的,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 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 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 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 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 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 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 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 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 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 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 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 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 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 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财库【2022】19号文规定的政策获取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 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本项目不允许)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 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 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 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 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 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报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33.履行合同 33.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 34.验收 详见第三章。 35.资金支付 详见第三章。 八、磋商纪律要求 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 (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 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他 38.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 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 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 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0.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1、采购名称:昭觉三河村、火普村五彩彝乡项目审核竣工结算 2、采购单位:昭觉谷克德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3、本项目所属类型为:服务类;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标的名称:昭觉三河村、火普村五彩彝乡项目审核竣工结算。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按照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开展相应结算审核服务工作,出具审核竣工结算 报告,对所出具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采用全面审查的方式对 工程建设造价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损失 浪费、高估冒算、徇私舞弊等行为;分析工程价款审减原因和执行基本建设制 度存在的问题;揭示和查处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促进健全建设领域监管体系。包括但不限于: (1)检查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 (2)审核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及适用范围; (3)负责组织或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现场踏勘,检查实际施工是否与图纸、招 标文件及答疑、图集、施工规范的要求相符,对不符部分,按合同约定的方式 调整; (4)审查编制文件内容、形式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审查结算项目范围、内 容与合同约定的项目范围、内容是否一致; (5)全面审查工程计量及计价; (6)审核工程量、清单项目,审查综合单价或定额套项、取费,对超报、虚 报部分造价按合同规定扣减; (7)审核签证内容是否属实,签证价格是否合理,签证程序是否合规,签证 支撑材料是否充分,签证手续是否完善、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8)变更手续是否完善、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变更价格是否合理;(9)检查所有未经市场竞价产生的材料、设备等价格是否与市场价相符合,是否合理,对不符的材料价格按规定调整; (10)组织编审核对、工作协调会等与审核有关的工作; (11)各方签认审核结论,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并送达采购人; (12)若根据采购人要求,需要供应商到建设管理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的,供 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备案工作。 2、服务要求: (1)除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和《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 师协<2017>11号)等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标准外,还包括按照合同约定,制定 结算审核实施方案,组织人员进行结算审核,按时保质完成结算审核内容,实 现结算审核目标,对结算审核程序、结算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对其成果文件的复核和监督。 (3)供应商及其人员在提供结算审核服务的过程中,签署或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成果文件的,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相关规定处理。 (4)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承诺拟派遣人员与实 际派遣项目现场的人员一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人员不得更换。(响应文件中 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结算费用由基本审计费和效益审计费组成。 1.基本审计费: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 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规定进行下浮报价,供应商 报价需等于或高于20%,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低于首轮 报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2.效益审核费:按审减金额的1%固定报价,供应商报价需符合固定报价要 求,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 40日历天内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凉山州范围内)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项目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后支付合同总金 额的100%。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5)验收方法及标准: 5.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自行验收。 5.2履约验收时间:提交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 5.3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5.4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5.5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和 合同进行验收。 5.6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和 合同进行验收。 5.7履约验收标准: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 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6.1违 约 责 任: 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 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 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 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 任。 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 同延迟履行,每延迟一日,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合同价格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 金。4.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 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5.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当 事 人 可 以 解 除 合 同 : 5.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 条 款 无 法 实 现 的 );实 质 性 5.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2解 决 争 议 的 方 法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 供 应 商 承 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 解不成的, 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①造价咨询依据②服务目标与宗 旨③组织架构及人员团队④结算工作的内容与程序⑤造价咨询方法与操作要 点⑥咨询服务的保证措施(至少包含质量管理体系及控制措施、廉政措施、保密 管理等)⑦成本管理⑧合理化的建议; (2)供应商应具备履约经验。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置服务人员。 (本章带“★”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 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 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第一部分 “资格响应文件”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资格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025年月日 第 1 页 格式1-1 投标(响应)函 (采购人): 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 承诺: 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 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 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 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 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 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 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 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 第 2 页 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 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 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十四、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 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 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 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 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 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 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 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第 3 页 格式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被 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X项目(项目编号: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 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 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职务: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职务: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第 4 页 格式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格式1-4 第 5 页 其余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格式1-5 第 6 页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第 7 页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第 8 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 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以上声明函。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 第 9 页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性文件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025年月日 格式2-1 第 10 页 磋商函 (采购人):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活动。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完成项目的 相关服务。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磋商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已详细阅读和审查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 及有关补充通知(如有)以及全部相关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对上述文件均无异议。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日期: 第 11 页 格式2-2 服务内容应答表 项目编号:
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 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第 12 页 格式2-3 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
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答内容备注
注: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条款,需具体说明条款名称、竞争性磋 商文件要求的具体内容和投标应答的具体内容;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第 13 页 格式2-4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
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备注
注: 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业绩描述和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按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对业绩的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第 14 页 格式2-5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序号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1项目负责人(项目 经理)
2项目技术负责人
3……
4……
注:在此表后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人员的有关证书和证明材 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2-6 报价表(首轮报价) 第 15 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响应下浮率服务范围服务期限
1昭觉三河村、火普 村五彩彝乡项目审 核竣工结算
合计: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2-7 第 16 页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其中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第 17 页 格式2-8 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第五章 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针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在磋商过程 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 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二、第七章“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范本”: 针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七章所包含的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范本,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 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 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 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 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第六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 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 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 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 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 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 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 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 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5)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 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 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 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 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 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 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2.5资格审查内容: 2.2.5.1一般资格审查
序号资格要求名称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
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2.2.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序 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 。
2.2.5.3特定资格审查
序 号特定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参照财库《2015》124号文执行。 2.4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审査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 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 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
2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带“★”的实质性要求。
2.5磋商。 2.5.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 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5.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5.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 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 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5.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 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 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 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 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 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5.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 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5.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 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6最后报价。 2.6.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 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 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 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 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 由。 2.6.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6.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 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 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 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 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7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 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列。 2.9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 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10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10.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代理 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 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 形之一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代理机构的书 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 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 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 擅自中止采购活动。 采购人/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1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代理机构 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 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 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 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 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 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2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 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 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3供应商澄清、说明 2.1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 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4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3家的。 3.综合评分 3.1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 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 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政策功能、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 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 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 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2综合评分明细表 3.2.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评分细则:
序 号评分因素 及权重分 值评分标准说 明
1报价20%20 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本次基本审计费有效 最高下浮率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1- 基准下浮率)/(1-响应下浮率)>×20×100%;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实行价格扣 除,失信惩戒以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执行。共同类 评审因 素
2实施方案 40%40 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造价咨询依据、②服务目标与宗旨、③组织架构及人员团队、④结算工作的内容与程序、⑤造价咨询方法与操作要点、⑥咨询服务的保证措施(至少包含质量管理体系及控制措施、廉政措施、保密管 理等)、⑦成本管理、⑧合理化的建议; 以上内容完整且符合本项目需求和特点的得40分,每缺一项扣5分。每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的扣2.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注:缺项指:未提供或仅有标题。 缺陷指:与项目需求及特点不符、仅有框架未进行相 应的说明、缺少具体实施措施、方案内容缺少关键节 点、语义表述不清、混乱、明显复制其他内容或套用 其他方案等任意一种情形。技术类 评审因 素
3人员配置 25%25 分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 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4分,同时具有工程造 价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加1分,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加2分;本项最多得6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共同类 评审因 素
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类 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加1分,具有工程造价专 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 3、土建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 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专业:土建)得 2分,同时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加 1 分,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加2分;本项最多得4分。 4、安装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 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专业:安装)得 2分,同时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加 1 分,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加2分;本项最多得4分。 5、其余团队人员(不含上述 1- 4项负责人):每提供一名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得2 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 1、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如 有)、注册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 格的人员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省住建厅平台网站截图。
4类似业绩 15%15 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含1日)以来具有一个已 完成的类似业绩得5分,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加5 分,最多得15分。 注:类似业绩是指造价结算或审计类业绩,提供 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共同类 评分因 素
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 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 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 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 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 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说 明情况; (六)及时向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 的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 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 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 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 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 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 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 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 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七章 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及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 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竞标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 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2. 3. 4. 5. 第 31 页 … 第四条 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万元;万元。 (二)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 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 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 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 第 32 页 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 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 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 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 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 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 33 页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6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有关部门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 效。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 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磋商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竞标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第十五条 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地 址:地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第 34 页 账号:账号: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注:本合同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不违背竞 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竞标承诺的原则下,就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 第 3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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