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S210叙州区合什至柳嘉段改建工程临时用地编制和报批服务询价函
所属地区:四川宜宾市
发布日期:2025-04-23
【招标公告】S210叙州区合什至柳嘉段改建工程临时用地编制和报批服务询价函: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宜宾市 |
采购单位 |
宜宾金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宜宾市叙州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S210叙州区合什至柳嘉段改建工程临时用地编制和报批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S210叙州区合什至柳嘉段改建工程临时用地编制和报批服务询价函
(招标编号:JNJT-XJ-2025-17)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
一、招标条件
本S210叙州区合什至柳嘉段改建灸秽临时用地鳊制和报批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级资金,招标人为宜宾金农建设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Ω 3
规模:项目起于叙州区合什镇田木桥附近,接既有S210河口至合什段和成宜
高速合什互通连接线,沿既有公路经塘坎村至金象村改建,从柳嘉场镇西侧新
建公路过境,止于柳嘉镇黄泥湾附近,接既有S210柳嘉至观音段。路线全长7.5
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局部困
难路段经充分论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适当降低个别技术指标;桥梁宽度9.5
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1级;全线采用沥青混泥土路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S210叙州区合什至柳嘉段改建工程临时用地编制和报批服务询价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S210叙州区合什至柳嘉段改建工程临时用地编制和报批服务询价函)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配备经验丰富的咨询服务团队。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
测绘或测量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23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报价函按格式发1290464941@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科贸街178号金农集团610办公室邮寄方
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4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氲广西智风区柏溪街道科贸街178号金农集团610办公室
七、其他 驭
宜宾金农建议揽资集|蘸有陋袁件公司受宜宾市叙州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
托,拟对S21叙州区合什至柳嘉段改建工程临时用地编制和报批服务进行询价
本次报价是作为市场询价调研使用,还是以报价最低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
由招标人根据报价结果自行确定。
服务内容包括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水保编制工作,完成临时用地勘测定界
资料,并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完善相关临时用地手续、组卷报批工作并取得批复
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金农集团风控审计法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宾金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科贸街178号
联系人:尹老师
电 话:0831-7822202
电子邮件:129046494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
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项目名称)
报 价 文 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一、营业执照、测绘资质证书、人员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0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接洽、签署、商谈、递
交 (项目名称)第
包报价函、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a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承诺函
宜宾金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
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
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
责人无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非联合体供应商;
(九)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文件
有异议,已经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
价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报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o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
人的行为。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
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
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
或者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S210叙州区合什至柳嘉段改建工程临时用地编制和报批服务 |
供应商名称 | (盖章) 1 1 0 / |
报价(元) | ¥: (大写): |
注:1、报价应是报告编制及评审费用,邀请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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