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5月9日​平昌县裕丰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5第548场)--第七届全国粮食交易大会

所属地区:四川巴中市 发布日期:2025-05-07

【招标公告】5月9日​平昌县裕丰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5第548场)--第七届全国粮食交易大会: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巴中市 采购单位 平昌县裕丰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项目名称 平昌县裕丰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平昌县裕丰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5第548场)
受平昌县裕丰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标的号承储单位实际存储库点货仓号产地生产年份品种等级数量(吨)杂质水分小碎米矿物质色泽气味黄粒米保质期到期时间 出库能力(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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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裕丰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平昌县城东粮库17四川2024大米国标二级4000.0112.50.1未检出正常未检出2025.12.08100
18四川20254000.01130.2未检出正常0.12026.01.08
合计






800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承储单位实际存储库点货仓号产地生产年份品种等级数量(吨)杂质水分小碎米矿物质色泽气味黄粒米入库能力(吨/天)固定价(元/吨)
平昌县裕丰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平昌县城东粮库17四川、湖北2025大米国标二级400≤0.25≤14.0≤1.5≤0.02正常≤1.01003700
18400
合  计





800 






3700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等要求,确保所供粮食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长拉香米、25公斤/袋400吨;新香米、25公斤/袋400吨。
2.出库费:不收取出库费用。
3.出库条件:出库能力100吨/天,雨天不出库装车。
4.其他要求: 成交后,须严格按照交易公告要求执行,执行期间因其他原因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竞得方承担。若竞得方违约,须赔付成交之日起至违约期间因大米价格浮动及其他因素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5.本次出库包装重量计入出库重量,出库检斤以委托方(卖方)库内地磅过磅和点件计量(含包装物每袋25公斤)确定数量,竞得方也可派人监秤;出库完毕后,双方按实际的出库数量办理结算,若竞得方(买方)发生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由此给卖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竞得方应根据委托方(卖方)安排,进行有序出库。
6.竞得方需在成交五日之内双方签订交易合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起诉。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1)本次采购大米产地为四川、湖北,所供大米为2024年收获稻谷加工,生产日期在竞价成交日之后;(2)质量要求:国标二级籼米,质量指标必须符合GB/T1354-2018二级籼米要求,食品安全指标、卫生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GB2762-2022、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标准要求。其中:加工精度为精碾,碎米总量小于或等于20%(其中小碎米.含量≤1.5%),水分<14.0%,杂质总量≤0.25%(其中,无机杂质含量≤0.02%),不完善粒含量≤3.0%,黄粒米≤1.0%,互混率≤5.0%,色泽气味正常;黄曲霉毒素B1≤8ug/kg,重金属镉≤0.18mg/kg,无机砷≤0.2mg/kg,铅≤0.2mg/kg,汞≤0.02mg/kg。外观洁净,无异味、无虫害。
2.包装要求:(1)包装物为双面覆膜透气彩色塑料编织袋,包装袋结实、不污损,包装必须为一个品牌,同一包装规格的包装需一致。(2)包装规格:25公/袋(净含量);产品保质期:常温储蒇6个月,低温储藏12个月。(3)大米的包装物和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产地、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各项标签应当清晰、齐全、准确,每袋附合格证。
3.交货地址:采购方(买方)实际存储库点指定仓库。
4.入库费:不收取入库费用。
5.计量方式:以到库地地磅过磅及抽件检斤和点件计量相给合为基准,每件净含量25公斤,包装物每件扣量0.1公斤,本次入库包装重量不计入入库重量。
6.入库条件:入库能力100吨/天,冷粮入库,雨天请勿装车和卸粮,每车抽样质量指标和食安指标达到采购质量要求后入库。
7.数量验收:(1)竞得方(供货方)须随车提供发货单,并标明品名、等级、规格、件数、净重等信息,发货单应加盖公章,发货人、承运人签字:(2)委托方(采购方)应逐车核查件数、净重数量及包装物标注等情况,竞得方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秤和签收数量,以作为今后入库数量结算依据;(3)全部数量入库完毕后,采购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数量验收,数量验收不合格供货方必须在5日内补足质量合格的下差数量。
8.质量验收:(1)供货方须保证所供货的大米达到所采购质量要求,并随车提供质量检验报告;(2)采购方入库前须逐车进行质量初检,根据初检结果判定是否入库,如对初检质量有异议,双方协商送第三方检测,但入库时还需抽包检斤验质,如有质量问题、短斤少两、包装污染和破包等情况,采购方有权拒收,并不得提供拒收货物临时场地,由供货方自行负责处理,并在5日内补足质量合格的同等数量:(3)质量验收:入库完毕后,采购方对入库质量进行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入库大米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最终验收时是否合格依据,最终质量验收,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以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结果为准,若质量指标、食安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由供货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同时必须于10日内补足质量合格大米。
9.其他要求:(1)此次轮换竟得方既是销售的买方又是采购的卖方,合同成交后,若供货方(卖方)出现拒绝履约、迟不履约、沉默应对等情况,均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自行采购,另行采购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价差损失、导致买方超期采购。合同约定入库期限的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供货方(卖方)承担;(2)竞得方需在成交五日之内双方签订交易合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如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起诉。(3)为确保轮换出入库正常有序进行,竞得方应按照委托方(采购方)安排,进行有序入库。
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轮换方式:边入边出。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轮换销售出库和采购入库,2025年6月25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数量和质量验收及货款结算)。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6月5日,出库期截止到2025年6月15日。买方付款后,卖方按照系统内《出库通知单》相应数量及买方提供有效派车单据组织出库,结算数量以卖方实际出库数量为基准。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3700元/吨。
(四)采购货款结算方式:买方于2025年6月15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入库,待所入库的大米数量和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算清全部货款,数量验收以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结果为准,质量验收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结果为准,同时货款结算前双方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初检结果只判断是否入库,初检不作为整仓验收是否合格的依据;若整仓验收不合格,做退货处理,卖方最迟于10日内补发足额合格的大米给买方,并承担退货造成的一切费用。若卖方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合格大米入库的,视为卖方(竞得方)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买方(委托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5月9 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九、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7(传真)财务QQ群: 45672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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