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5月16日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5第607场)--第七届全国粮食交易大会
【招标公告】5月16日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5第607场)--第七届全国粮食交易大会: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南充市 | 采购单位 | 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 项目名称 | 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5第607场)
受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仓内玉米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出库费:30元/吨,出库前由买方按合同成交数量支付给卖方,出库完毕后按成交合同的最终结算开票数量再进行据实结算。
2.出库条件:买方仓门自提,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卖方凭买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散粮出库,买方出库车辆需服从卖方相关安排。
3.水份增量: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标〔2024〕198号)执行。
4.其他要求:①合同结算数量以卖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②买方运输货物车辆必须使用南充市政策性粮油“一链监”全程追溯系统,司机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全程使用“一链监”GPS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由卖方提供),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1)本次采购的玉米供货方对原粮产地和生产年份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及产地证明,新粮上市(10月1日)之后必须入2025年产的新粮,不同年份的粮食不能混装在同一个仓内。(2)质量指标符《GB1353-2018》国家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真菌毒素限量,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符合《GB/T20570-2015》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其中:①水分≤14.0%,。②容重≥690g/L。③霉变粒≤2.0%,超标拒收;杂质≤0.8%,(买方不支持仓前除杂,超标拒收);不完善粒≤6.0%。④脂肪酸≤50KOH/(mg/100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800ug/kg、黄曲霉毒素B1≤18ug/kg、玉米赤霉烯酮毒素≤50ug/kg,重金属镉(Cd)≤0.1mg/kg,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毒素指标及食安指标超标拒收,农药残留按川粮局函【2021】91号文件执行,超标拒收。要求中大颗粒,色泽气味正常。虫粮、掺混粮及德美亚品种拒收。
2.包装要求:散装。
3.入库费:30元/吨由卖方承担,全部玉米入库完毕后按实际入库结算数量一次性支付给买方。
4.入库条件:卖方负责送货到买方指定仓前,经初检合格后入仓。承载物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运输安全标准,集装箱到库的,原则上只接收敞顶式集装箱,篷布拆解费用由卖方承担。若封闭式集装箱到库,产生的粮食翻倒费用由卖方承担。
5.其他要求:①成交合同入库结算数量以买方地磅为基准。②一个仓间只能是一个产地。③本次采购价格为货到仓前价,合同成交后,若卖方出现拒绝履约、迟不履约、沉默应对等情形,均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另行采购,另行采购导致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价差损失、导致买方超架空期的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卖方承担。④卖方运输货物车辆必须使用南充市政策性粮油“一链监”全程追溯系统,司机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全程使用“一链监”GPS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由买方提供),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轮换架空期不超90天。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08月25日,出库期截止到2025年08月31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2655元/吨,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11月30日,入库期截止到2025年11月30日。
(四)采购部分结算方式: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玉米合同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若到库玉米经买方整仓综合检验不合格,作退货处理,卖方应立即补发足额质量合格的玉米给买方,因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违约责任均由卖方全部承担和赔偿(包括由此给买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和卖方违约导致买方另行采购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5月16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九、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7(传真)财务QQ群: 456722361
交易会公告
(2025第607场)
受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不完善粒 | 容重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25sh730 | 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 江南库区 | 1号 | 吉林 | 2022 | 玉米 | 一级 | 4000 | 3.6 | 722 | 0.2 | 12.1 | 正常 |
5号 | 新疆 | 4.4 | 735 | 0.3 | 11.9 | 正常 | |||||||
8号 | 新疆 | 6.5 | 737 | 0.4 | 12.8 | 正常 |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仓内玉米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不完善粒 | 容重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固定价(元/吨) |
阆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 江南库区 | 以买方实际安排仓间为准 | 新疆、宁夏、甘肃、内蒙古 | 2024 | 玉米 | 二级及以上 | 4000 | ≤6.0 | ≥690 | ≤0.8 | ≤14.0 | 正常 | 2655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出库费:30元/吨,出库前由买方按合同成交数量支付给卖方,出库完毕后按成交合同的最终结算开票数量再进行据实结算。
2.出库条件:买方仓门自提,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卖方凭买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散粮出库,买方出库车辆需服从卖方相关安排。
3.水份增量: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标〔2024〕198号)执行。
4.其他要求:①合同结算数量以卖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②买方运输货物车辆必须使用南充市政策性粮油“一链监”全程追溯系统,司机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全程使用“一链监”GPS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由卖方提供),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1)本次采购的玉米供货方对原粮产地和生产年份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及产地证明,新粮上市(10月1日)之后必须入2025年产的新粮,不同年份的粮食不能混装在同一个仓内。(2)质量指标符《GB1353-2018》国家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真菌毒素限量,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符合《GB/T20570-2015》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其中:①水分≤14.0%,。②容重≥690g/L。③霉变粒≤2.0%,超标拒收;杂质≤0.8%,(买方不支持仓前除杂,超标拒收);不完善粒≤6.0%。④脂肪酸≤50KOH/(mg/100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800ug/kg、黄曲霉毒素B1≤18ug/kg、玉米赤霉烯酮毒素≤50ug/kg,重金属镉(Cd)≤0.1mg/kg,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毒素指标及食安指标超标拒收,农药残留按川粮局函【2021】91号文件执行,超标拒收。要求中大颗粒,色泽气味正常。虫粮、掺混粮及德美亚品种拒收。
2.包装要求:散装。
3.入库费:30元/吨由卖方承担,全部玉米入库完毕后按实际入库结算数量一次性支付给买方。
4.入库条件:卖方负责送货到买方指定仓前,经初检合格后入仓。承载物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运输安全标准,集装箱到库的,原则上只接收敞顶式集装箱,篷布拆解费用由卖方承担。若封闭式集装箱到库,产生的粮食翻倒费用由卖方承担。
5.其他要求:①成交合同入库结算数量以买方地磅为基准。②一个仓间只能是一个产地。③本次采购价格为货到仓前价,合同成交后,若卖方出现拒绝履约、迟不履约、沉默应对等情形,均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另行采购,另行采购导致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价差损失、导致买方超架空期的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卖方承担。④卖方运输货物车辆必须使用南充市政策性粮油“一链监”全程追溯系统,司机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全程使用“一链监”GPS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由买方提供),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轮换架空期不超90天。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08月25日,出库期截止到2025年08月31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2655元/吨,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11月30日,入库期截止到2025年11月30日。
(四)采购部分结算方式: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玉米合同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若到库玉米经买方整仓综合检验不合格,作退货处理,卖方应立即补发足额质量合格的玉米给买方,因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违约责任均由卖方全部承担和赔偿(包括由此给买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和卖方违约导致买方另行采购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5月16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九、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7(传真)财务QQ群: 45672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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