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宜邻中心建设及(1期)改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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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宜宾市 | 采购单位 | 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宜邻中心建设及(1期)改造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宜邻中心建设及(1期)改造 (项目名称)已由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发改投〔2024〕10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和贷款资金等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高发改投〔2024〕10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3 建设地点:高县庆岭镇 2.4 招标规模:本次改造范围涉及聚居点居民楼13栋,涉及建筑建筑面积:15700 m²,黑化道路面积:6500 m²;新建宜邻中心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约2800 m²。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6 总投资:3300.8万元。 2.7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为具有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30 00:00 至 2025-06-04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6-23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6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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