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宾市五粮液门户区项目宜宾市戎州城墙遗址保护展示设计(方案设计)(第二次)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宜宾市五粮液门户区项目宜宾市戎州城墙遗址保护展示设计(方案设计)(第二次)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宜宾市 | 采购单位 | 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五粮液门户区项目宜宾市戎州城墙遗址保护展示设计(方案设计)(第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五粮液门户区项目宜宾市戎州城墙遗址保护展示设计(方案设计)(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11-511502-04-01-487709】FGQB-02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11-511502-04-01-487709】FGQB-024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 2、建设规模:为开发建设五粮液门户区项目,经前期文物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发现,项目范围内发现城墙遗迹4处,横跨东方酒谷、办公区两个区域。其中遗址本体长约100米,宽约15米,保护面积约1600平方米,拟划定遗址本体外扩12米作为保护展示边界范围,展示面积约6000平方米。 3、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不超过120天,其中现场调研及前期研究阶段15天,概念性设计阶段45天,方案设计60天。 4、招标范围:本次设计内容包括遗址本体保护和展示两部分,设计阶段为概念性设计和方案设计,其中概念性设计阶段需提供至少2个比选方案。 遗址保护设计:一是需开展现场调研和前期研究,完成相关实验;二是对遗迹进行详细测绘,包括总平面图测绘,以及城遗迹的立面图、剖面图等;三是对遗址设计区域开展水文地质勘察,查明遗址区岩土体结构特性、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地质病害的类型和机理;四是根据调研实验、勘察测绘的成果开展保护设计,包括不限于科学回填、清理保护、隔水设计等。 遗址展示设计要遵从保护优先的原则,确保项目建设和展示全周期安全,有效开展对文物和历史遗存的活化利用和永续利用,特别是与东方酒谷建筑设计和展陈设计有机融合,并与现代化技术手段和科学管理相结合,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等内容。另外,需根据二水厂区域遗址情况和文物主管部门的掩埋避让意见,提供处理建议方案。 以上方案设计成果均需满足概算清单编制要求,投标人还需配合概算清单评审工作。 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标段为方案设计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文物遗址类保护展示方案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且联合体牵头人应由“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的人员所在单位担任。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05 00:00 至 2025-06-10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6-25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6 月 25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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