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油市自然资源局江油市大康镇书院村1组匡山书院后崩塌等7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排危除险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招标公告】江油市自然资源局江油市大康镇书院村1组匡山书院后崩塌等7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排危除险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绵阳市 | 采购单位 |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江油市大康镇书院村1组匡山书院后崩塌等7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排危除险项目采购更正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78120250000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油市大康镇书院村1组匡山书院后崩塌等7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排危除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评分细则和资格条件有变更。
更正内容:
1、评分细则中报价分值由原来“43分”更正为“46分”;
2、评标办法中“综合实力(3分)”此项删除;
3、一般资格审查中“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变更为“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二级建造师(注册专业不限)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监督机构:江油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6-3250173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油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江油市太平镇白玉路与天台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3909016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大鹏路党政综合办公楼东侧政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0816-3320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股01
电话:0816-3320019
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6月10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78120250000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油市大康镇书院村1组匡山书院后崩塌等7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排危除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评分细则和资格条件有变更。
更正内容:
1、评分细则中报价分值由原来“43分”更正为“46分”;
2、评标办法中“综合实力(3分)”此项删除;
3、一般资格审查中“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变更为“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二级建造师(注册专业不限)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监督机构:江油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6-3250173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油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江油市太平镇白玉路与天台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3909016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大鹏路党政综合办公楼东侧政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0816-3320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股01
电话:0816-3320019
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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