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6月20日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5第809场)--第七届全国粮食交易大会
【招标公告】6月20日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5第809场)--第七届全国粮食交易大会: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自贡市 | 采购单位 | 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 项目名称 | 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5第809场)
受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交易标的
本次销售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一)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本次销售出库为散装菜籽油,Y01罐 Y03罐。罐底油均由买方一并出库,并计入重量按成交价同价提清,买方不得拒绝清罐提货。
2.出库费:无
3.出库条件:最大出库能力100吨/天。库区有100吨地磅秤。无限车限高。出库运输车辆(器具)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符合《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GB 44917-2024)。
4.水杂增减量:无。
5.其他要求:购买方到销售方(卖方)指定库点仓(罐)前自提。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罐内菜籽油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若买方发生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由此给卖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重新销售造成的价差损失,导致卖方超轮换文件规定出库期限的损失等)。结算数量以承储库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
(二)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入库散装菜籽油必须是2025年加工生产的新油,质量标准符合GB/T1536-2021国家菜籽油标准(浸出)二级及以上标准,检测指标包括“色泽、气味、滋味、透明度、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加热试验、含皂量等”(其中过氧化值≤0.15g/100g、酸值(以KOH计)≤1.5mg/g、);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2716-2018,GB2761-2017、GB2762-2022执行,检测指标包括“黄曲霉毒素B1≤10ug/kg、总砷≤0.1mg/kg、铅≤0.08mg/kg”;主要脂肪酸组成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1.5mg/kg,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9.0mg/kg,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0.3mg/kg,除约定质量要求外,其他指标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以上各项指标超标拒收,拒收的散装菜籽油由竞得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包装要求:散装 。
3.入库费:无。
4.入库条件:最大入库能力100吨/天。库区有100吨地磅秤。无限车限高。
5.其他要求:竞得方送货到采购方(买方)指定库点仓(罐)。竞得方每车随货附自检报告,提供该批次散装菜籽油的产新、产地证明和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上需有色泽、透明度(20℃)、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含量、不溶性杂质含量、酸价、过氧化值、加热实验(280℃)、含皂量、黄曲霉毒素B1、溶剂残留量、总砷、铅、主要脂肪酸组成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等项目,检验报告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提到质量指标和卫生指标。质量以到库后委托方每车开展初检,符合质量标准方可入罐,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罐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最终验收是否合格的依据。最终认定以该标的菜籽油全部入库完毕后经委托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验收,验收检验中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做退货由竞得方自行处理,最迟于10日内补发足额的合格菜籽油给委托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运输要求:委托方与竞得方签订《运输车辆安全协议》。竞得方在出、入罐时,油罐运输车上必须有“食用油”专用标识,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GB 44917-2024),并向委托方提供《油罐车运输承诺函》。
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5年7月31 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7 月20日,出库期截止到2025年7 月25 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9500元/吨。
(四)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5年7 月2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入库。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9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6月20日10:00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四、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五、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7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六、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七、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八、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九、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7(传真)财务QQ群: 456722361
交易会公告
(2025第809场)
受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交易标的
本次销售标的: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酸值 | 过氧化值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出库能力(吨/天) |
25lh930 | 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 长山库 | 长山Y01 | 四川 | 2025 | 菜籽油 | 二级 | 140 | 1.6 | 0.12 | 未检出 | 0.04 | 无异味、口感正常 | 100 |
长山Y03 | 四川 | 2025 | 菜籽油 | 二级 | 150 | 1.1 | 0.1 | 未检出 | 0.04 | 无异味、口感正常 | 100 | |||
合计 | 290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酸值 | 过氧化值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入库能力(吨/天) | 固定价(元/吨) |
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 长山库 | 长山Y01 | 中国 | 2025 | 浸出菜籽油 | 二级及以上 | 140 | ≤1.5 | ≤0.15 | ≤0.05 | ≤0.15 | 浅黄至橙黄、无异味、口感正常 | 100 | 9500 |
长山Y03 | 中国 | 2025 | 浸出菜籽油 | 二级及以上 | 150 | ≤1.5 | ≤0.15 | ≤0.05 | ≤0.15 | 100 | ||||
合计 | 290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一)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本次销售出库为散装菜籽油,Y01罐 Y03罐。罐底油均由买方一并出库,并计入重量按成交价同价提清,买方不得拒绝清罐提货。
2.出库费:无
3.出库条件:最大出库能力100吨/天。库区有100吨地磅秤。无限车限高。出库运输车辆(器具)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符合《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GB 44917-2024)。
4.水杂增减量:无。
5.其他要求:购买方到销售方(卖方)指定库点仓(罐)前自提。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罐内菜籽油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若买方发生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由此给卖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重新销售造成的价差损失,导致卖方超轮换文件规定出库期限的损失等)。结算数量以承储库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
(二)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入库散装菜籽油必须是2025年加工生产的新油,质量标准符合GB/T1536-2021国家菜籽油标准(浸出)二级及以上标准,检测指标包括“色泽、气味、滋味、透明度、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加热试验、含皂量等”(其中过氧化值≤0.15g/100g、酸值(以KOH计)≤1.5mg/g、);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2716-2018,GB2761-2017、GB2762-2022执行,检测指标包括“黄曲霉毒素B1≤10ug/kg、总砷≤0.1mg/kg、铅≤0.08mg/kg”;主要脂肪酸组成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1.5mg/kg,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9.0mg/kg,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0.3mg/kg,除约定质量要求外,其他指标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以上各项指标超标拒收,拒收的散装菜籽油由竞得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包装要求:散装 。
3.入库费:无。
4.入库条件:最大入库能力100吨/天。库区有100吨地磅秤。无限车限高。
5.其他要求:竞得方送货到采购方(买方)指定库点仓(罐)。竞得方每车随货附自检报告,提供该批次散装菜籽油的产新、产地证明和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上需有色泽、透明度(20℃)、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含量、不溶性杂质含量、酸价、过氧化值、加热实验(280℃)、含皂量、黄曲霉毒素B1、溶剂残留量、总砷、铅、主要脂肪酸组成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等项目,检验报告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提到质量指标和卫生指标。质量以到库后委托方每车开展初检,符合质量标准方可入罐,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罐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最终验收是否合格的依据。最终认定以该标的菜籽油全部入库完毕后经委托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验收,验收检验中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做退货由竞得方自行处理,最迟于10日内补发足额的合格菜籽油给委托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运输要求:委托方与竞得方签订《运输车辆安全协议》。竞得方在出、入罐时,油罐运输车上必须有“食用油”专用标识,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GB 44917-2024),并向委托方提供《油罐车运输承诺函》。
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5年7月31 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7 月20日,出库期截止到2025年7 月25 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9500元/吨。
(四)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5年7 月2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入库。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9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6月20日10:00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四、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五、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7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六、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七、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八、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九、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7(传真)财务QQ群: 45672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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