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关于2025年7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所属地区:四川广元市 发布日期: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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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广元市 采购单位 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省道302线开封镇至马鸣乡段改建工程(剑阁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三楼7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省道302线开封镇至马鸣乡段改建工程(剑阁段)

剑阁县

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扩建,是对原路进行路面整治、路基加宽,主线全长16.070km,采用二级公路、40km/h设计速度,支线全长1.163km,采用三级公路、30km/h设计速度的技术标准。路基宽度全线基本达到8.5m。全线新建中桥74.5m/1座,涵洞885m/81道,路线平面交叉共65处,工程总投资2.48亿元。

一、施工期
项目已于2023年7月建成通车,通过回顾调查核实,项目在施工期间严格规范占地红线范围,加强了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项目落实了施工期间生态保护和污染物收集处置等相关要求,并在施工结束后对当地表土、植被进行了恢复,对弃土场进行了恢复,拌合站移交政府继续利用。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及环保措施均有效落实,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保投诉事件,影响较小且可恢复。
二、营运期
(1)生态环境环保措施
1)对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措施
①古柏作为评价区重点保护目标,项目应对沿线涉及的两棵古柏名木古树加强巡护,路侧设置防撞护栏,运营期需加强护栏维护。
②在道路维护期间加强对保护区内道路的排水涵洞和路面的维护,保持涵洞的畅通,减少有毒有害物质随雨水进入保护区。
③运营期施工机械噪声污染消失,但车流量的增加会产生较多噪声,采用树立标识标牌,合理鸣笛等措施。
④保护区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禁止附近居民捕猎工程附近区域的野生动物;加强对巡护人员保护教育工作,同时在一些动物可能跨越道路的通道处,设立减速、合理鸣笛等标牌,以减小道路运营对动物迁移的阻隔作用,以及防止在动物跨公路迁移过程中车辆碾压及撞击野生动物的事件发生。
2)一般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禁止道路维修和检查人员对动物栖息地产生新的影响,实施维护工作时应尽力避免影响野生动物的正常活动;
②巡护人员应与道路养护人员加强协作,做好普法工作,形成举报机制,共同维护公路沿线生态环境安全。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为保护项目沿线水体水质,应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公路上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环境风险事故。
(3)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交由剑阁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负责公路养护工作。
1)运营期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在运输砂石料、水泥、粘土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严格控制运输车辆物料洒落;同时通过加强路面养护、洒水降尘进行控制,以减少扬尘二次污染。
2)剑阁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应加强对全线散落的生活垃圾、砂石等的清理,避免经过车辆碾压后产生二次扬尘。
(4)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后,本项目运营期18处敏感点噪声均达标,且路面条件改善、道路运输能力提升,运营期需加强路面维护保养,落实跟踪监测方案。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剑阁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负责运营期公路范围内的固废收集工作,定期对公路全线的垃圾进行收集和清理,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置。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工程措施:在龙桥村中桥设置有防撞护栏,能有效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对跨越的西河水体造成污染和影响。
2)管理措施:道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严格执行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范》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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