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平昌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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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巴中市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平昌县职业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平昌县职业中学图书及阅览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N5119232025000016
二、项目名称:平昌县职业中学图书及阅览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市醇道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8栋9层906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平昌县职业中学
地址:平昌县佛头山管委会雪花坪社区99号
被投诉人: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9号招商城市主场A座2609
四、基本情况
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平昌县职业中学平昌县职业中学图书及阅览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N5119232025000016),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4 月 16 日。
投诉事项1:特定资格审查条款设置不合理,构成排他性限制。
投诉事项2:技术参数设置指向特定品牌或服务,限制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3:评分标准中技术参数评分设置不合理,导致倾向性评审。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平昌县财政局
2025年07月02日
二、项目名称:平昌县职业中学图书及阅览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市醇道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8栋9层906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平昌县职业中学
地址:平昌县佛头山管委会雪花坪社区99号
被投诉人: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9号招商城市主场A座2609
四、基本情况
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平昌县职业中学平昌县职业中学图书及阅览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N5119232025000016),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4 月 16 日。
投诉事项1:特定资格审查条款设置不合理,构成排他性限制。
投诉事项2:技术参数设置指向特定品牌或服务,限制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3:评分标准中技术参数评分设置不合理,导致倾向性评审。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平昌县财政局
2025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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