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江县兴隆镇银河村原双流小学闲置房屋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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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德阳市 | 采购单位 | 中江县兴隆镇银河村原双流小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江县兴隆镇银河村原双流小学闲置房屋出租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江县兴隆镇银河村原双流小学闲置房屋出租项目
2.项目地址:中江县兴隆镇银河村6组
3.房屋概况:占地面积约1098.71㎡,建筑面积约477㎡
4.流转方式:出租
5.流转价格:2000元/年
6.流转期限:5年
7.使用要求:
(1)须符合兴隆镇产业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定,且只得在出租标的所占面积范围内进行使用,不得超越范围或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用途,确保不影响房屋的整体安全、使用功能及周边环境。
(2)可用于住房等,不得用于国家禁止准入行业企业(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规定为标准)、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企业(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规定为标准)建设;不得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及其他非法经营项目。
(3)流入方需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与安全,确保房屋处于良好状态,使用期间安全责任由流入方负责 。
(4)该标的不允许转租。
(5)该标的不允许改建、重建、扩建。
(6)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流入方装修标的或增加设备除可拆除及搬离(不得影响标的主体结构和使用安全)的以外,均无偿归属于流出方所有。未经流出方书面同意,流入方装修标的、增加设备,或因使用不当使标的和设备损坏的,流出方可以要求流入方给予修复,并赔偿相应损失。
8.标的交付方式:合同签订后2日内,现状交付。
二、报名时间及资料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
联系人:张玉
联系电话:13518114158
2.报名资料:
(1)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交易主体发送报名资料至交易公告中指定的邮箱,由工作人员登记完成报名。
三、报名资料审查要求
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投标单位将报名需提供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04216755@qq.com),业主单位审查“二、报名及保证金约定事项”中规定的相关资料,审查合格的视为报名通过。
四、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按挂牌条件成交;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加价幅度为300元/年/次,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流入方;
五、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交易双方自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0日内签订《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交易合同》的,项目重新挂网。
2.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以《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六、流出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玉
联系方式:13518114158
联系地址:中江县兴隆镇银河村村民委员会
中江县兴隆镇银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5年7月9日
1.项目名称:中江县兴隆镇银河村原双流小学闲置房屋出租项目
2.项目地址:中江县兴隆镇银河村6组
3.房屋概况:占地面积约1098.71㎡,建筑面积约477㎡
4.流转方式:出租
5.流转价格:2000元/年
6.流转期限:5年
7.使用要求:
(1)须符合兴隆镇产业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定,且只得在出租标的所占面积范围内进行使用,不得超越范围或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用途,确保不影响房屋的整体安全、使用功能及周边环境。
(2)可用于住房等,不得用于国家禁止准入行业企业(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规定为标准)、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企业(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规定为标准)建设;不得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及其他非法经营项目。
(3)流入方需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与安全,确保房屋处于良好状态,使用期间安全责任由流入方负责 。
(4)该标的不允许转租。
(5)该标的不允许改建、重建、扩建。
(6)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流入方装修标的或增加设备除可拆除及搬离(不得影响标的主体结构和使用安全)的以外,均无偿归属于流出方所有。未经流出方书面同意,流入方装修标的、增加设备,或因使用不当使标的和设备损坏的,流出方可以要求流入方给予修复,并赔偿相应损失。
8.标的交付方式:合同签订后2日内,现状交付。
二、报名时间及资料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
联系人:张玉
联系电话:13518114158
2.报名资料:
(1)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交易主体发送报名资料至交易公告中指定的邮箱,由工作人员登记完成报名。
三、报名资料审查要求
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投标单位将报名需提供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04216755@qq.com),业主单位审查“二、报名及保证金约定事项”中规定的相关资料,审查合格的视为报名通过。
四、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按挂牌条件成交;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加价幅度为300元/年/次,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流入方;
五、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交易双方自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0日内签订《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交易合同》的,项目重新挂网。
2.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以《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六、流出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玉
联系方式:13518114158
联系地址:中江县兴隆镇银河村村民委员会
中江县兴隆镇银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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