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沐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沐川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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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乐山市 | 采购单位 | 沐川县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沐川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的补充公告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沐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沐川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的补充公告
沐府公〔2025〕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实施集体土地征收。我县已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了《沐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沐川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沐府公〔2025〕5号)。因拟征收土地面积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沐溪镇龙桥村8组集体土地范围内,范围见《沐川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拟用于沐川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我县将组织沐溪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公告方式
本公告于2025年7月21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沐溪镇龙桥村8组范围内,采用政务公开栏张贴、村务公开栏张贴,并同步在沐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uchuan.gov.cn)发布。
公告时间结束后,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mh.icdnrsc.net/zd/zdplatform)主动公开。
五、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4日止。
六、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沐川县自然资源局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此次征用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要积极配合,服从大局,确保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单位:沐溪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附件:沐川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pdf
关于沐川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的补充公告
沐府公〔2025〕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实施集体土地征收。我县已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了《沐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沐川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沐府公〔2025〕5号)。因拟征收土地面积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沐溪镇龙桥村8组集体土地范围内,范围见《沐川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拟用于沐川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我县将组织沐溪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公告方式
本公告于2025年7月21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沐溪镇龙桥村8组范围内,采用政务公开栏张贴、村务公开栏张贴,并同步在沐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uchuan.gov.cn)发布。
公告时间结束后,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mh.icdnrsc.net/zd/zdplatform)主动公开。
五、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4日止。
六、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沐川县自然资源局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此次征用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要积极配合,服从大局,确保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单位:沐溪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附件:沐川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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