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四川兴成锦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标杆、支架委外加工制作项目单包件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四川兴成锦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标杆、支架委外加工制作项目单包件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 采购单位 | 四川兴成锦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标杆、支架委外加工制作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四川兴成锦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标杆、支架委外加工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兴成锦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拨付为项目回款,招标方案及限价公司已审批完毕,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
2.1.1: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
2.1.2:项目概况:四川兴成锦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委外加工制作主要为标杆、支架,其中标杆约1500t、支架约1000t。
2.2招标范围:标杆、支架等委外加工制作。
2.3委外加工制作内容:包件内所列项目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上所列细目),其中主材料由招标人提供(若有)。
2.4计划工期:2年,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对于标杆、支架等类似加工经验。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经验和能力者,并完成或在建与本项目加工制作相类似的项目。投标人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20年7月1日后)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加工制作能力。
注: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加工制作明细、合同总价等内容(合同复印件未提供加工制作明细和合同总价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原件备查)。类似业绩及类似工程项目指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的标志标牌生产加工制作或模板加工制作或挂篮加工制作等。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质量认证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日生产 20 吨以上标杆和 20 吨以上支架的能力;须提供生产能力描述表、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3.4质量保证能力: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的质量须满足招标项目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
3.5财务要求:
3.5.1投标人近三年(2024年,新成立公司不满足年限要求的,提供成立当年至投标截止时的材料)的财务未出现连续两年亏损状况,需提供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审计单位的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5.2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提供垫资承诺,垫资金额不得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垫资时间不得低于半年。
3.6主要负责人和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3.6.1主要负责人最低要求
3.6.2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没有收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7.2投标人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
3.7.3投标人没有处于不良行为处罚的有效期内(包括公司内部的项目分包项目的投标人投标行为或履约处罚);
3.7.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7.5投标人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自行下载的方式进行。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9日17:30至2025年08月03日17:30,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入住手册)。
(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标杆、支架委外加工制作项目采购招标费。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6日10时(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
5.2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开标
5.3.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上发布。
7.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7.1异议、投诉处理:
7.1.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7.1.2投诉处理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如下:标杆、支架委外加工制作项目人民币叁万元整(标杆、支架委外加工制作项目:¥3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5年08月05日16时3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标杆、支架委外加工制作项目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
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9、温馨提示
11.1投标人注册和在线投标系统操作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入驻手册》和《供应商操作手册》。
11.2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公示的“CA技术支持”处的网址进行办理。
11.3开票
投标人申请开具标书费发票事宜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模块第五项内容约定。
11.4技术支持
如在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公示“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四川兴成锦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欧城南路555号B2栋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四川兴成锦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标杆、支架委外加工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兴成锦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拨付为项目回款,招标方案及限价公司已审批完毕,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
2.1.1: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
2.1.2:项目概况:四川兴成锦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委外加工制作主要为标杆、支架,其中标杆约1500t、支架约1000t。
2.2招标范围:标杆、支架等委外加工制作。
2.3委外加工制作内容:包件内所列项目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上所列细目),其中主材料由招标人提供(若有)。
2.4计划工期:2年,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对于标杆、支架等类似加工经验。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经验和能力者,并完成或在建与本项目加工制作相类似的项目。投标人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20年7月1日后)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加工制作能力。
注: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加工制作明细、合同总价等内容(合同复印件未提供加工制作明细和合同总价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原件备查)。类似业绩及类似工程项目指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的标志标牌生产加工制作或模板加工制作或挂篮加工制作等。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质量认证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日生产 20 吨以上标杆和 20 吨以上支架的能力;须提供生产能力描述表、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3.4质量保证能力: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的质量须满足招标项目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
3.5财务要求:
3.5.1投标人近三年(2024年,新成立公司不满足年限要求的,提供成立当年至投标截止时的材料)的财务未出现连续两年亏损状况,需提供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审计单位的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5.2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提供垫资承诺,垫资金额不得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垫资时间不得低于半年。
3.6主要负责人和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3.6.1主要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提供近三个月的单位社保证明; 2.至少在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中担任过类似岗位(需提供合同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
3.6.2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标杆、支架制作设备配备表(包件1,包件2) | ||||||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本要求 | 备注 | |
总数量 | 自有设备 | |||||
1 | 激光切割机 | 3000w-1320w | 台 | 1 | | 自有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
2 | 数控切割机 | 3500w | 台 | 1 | | |
3 | 摇臂钻床 | Z25k,直径25mm | 台 | 1 | | |
4 | 锯床 | GB4038D | 台 | 1 | | |
5 | 焊机 | NBC-500 | 台 | 10 | | |
6 | 航车 | 5吨 | 台 | 1 | |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没有收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7.2投标人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
3.7.3投标人没有处于不良行为处罚的有效期内(包括公司内部的项目分包项目的投标人投标行为或履约处罚);
3.7.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7.5投标人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自行下载的方式进行。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9日17:30至2025年08月03日17:30,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入住手册)。
(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标杆、支架委外加工制作项目采购招标费。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6日10时(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
5.2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开标
5.3.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上发布。
7.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7.1异议、投诉处理:
7.1.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7.1.2投诉处理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如下:标杆、支架委外加工制作项目人民币叁万元整(标杆、支架委外加工制作项目:¥3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5年08月05日16时3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标杆、支架委外加工制作项目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
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9、温馨提示
11.1投标人注册和在线投标系统操作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入驻手册》和《供应商操作手册》。
11.2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公示的“CA技术支持”处的网址进行办理。
11.3开票
投标人申请开具标书费发票事宜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模块第五项内容约定。
11.4技术支持
如在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公示“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四川兴成锦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欧城南路555号B2栋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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